父母报团旅游被骗10万后,扒出旅游团惊天内幕!出行千万别报团...

文摘   教育   2024-06-30 16:44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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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汤圆妈妈的第186篇原创
怕走丢,点关注
上篇文章分享了给父母报团旅行,
被导游变相强制消费了近10万块钱的经历
今天为止钱已经全部退回。
奔溃!我亲手把父母送到骗子手里,轻松被骗10万
很多朋友在评论区留言,让我讲讲事情的经过及处理细节,
来了。
楠姐只想告诉你,假期旅游千万别报团。

1

简单说一下事情的经过。
我担心爷爷奶奶跟我们一起住时间久了闷得慌,
就想让他们出去溜达溜达,
但我和先生都有工作且要看孩子,走不开,
靠老人自己做攻略,应对出行的一系列麻烦,肯定是不行的,只能报旅行团
没想到被各种套路!
前端销售说:“没有购物点,0购物
付完款客服说:“我们只有两个土特产购物点,买不买没关系的”
接待说:“购物点是当地政府扶持的扶贫点,有看上的就买,没看上的就不买,0强制购物的”
谁知到了现场,几乎后两天都带着你购物,根本不是什么扶贫的土特产店,而是翡翠店和玉石店,不买的话导游就骂骂咧咧变相强制。
我们的本意绝不是为了听导游在那骂骂咧咧卖东西的,本来图个放松,还要听你哔哔,强制或变相强制购物,这就让人很恶心。
现在我们已经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导游了,现在的导游必须要很厉害,了解身心灵、佛学易学、精通人性、销售高手,把游客从一个景点拉到另一个景点(以及购物点),并见缝插针在车上推销自费项目和卖货,到景点为游客讲解的工作都外包给讲解器了。
导游变成了导购,像前段时间火的新疆导游小祁那样的,这辈子可能也约不上,现实中都没有。
给小祁点赞的人数和黑导游一样多。

2

要知道,在景区购物退货退款这件事上,游客是没有任何主动权的。
经过和老人商量,还是决定退货退款。
楠姐相继出了四张牌,最终顺利退回。
一、法律武器:
首先搬出了法律武器。旅行社的行为严重违背《旅游法》第35条:
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发生违反前两款规定情形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但如果法律对他们有用,很多旅行社可能根本活不下去。
他们当然知道违法,但这个风险已经被他们“合理”规避掉了。
他们怪你“当时咋没有反馈?”“有问题当时反馈,会严肃处理”
什么意思?意思就是现在晚了,没用!
二、媒体威慑:
之前常年在高校做新闻宣传工作,如今又做自媒体,
手里确实有很多媒体资源。
如果舍得花钱,可以造一波热度,尤其是在暑假高峰期到来之前。
但这招有用吗?同样没用!
他们能做成当地第一大旅行社,翡翠珠宝店都自己开的,在当地肯定也是有资源的。
于是,我就用媒体作为威慑,表明不会轻易罢休。
其实,主要是想把领导引出来和我对话。
果然,下一秒一个男子的声音就出现了,
但依旧“硬气”,甚至反过来威胁我,要给我“硬刚到底”。
以这个领导的水平,这个公司是硬气惯了。
但在他的讲话里,我找了三处漏洞,作为证据:
1、和旅行社没有关系:
我把钱交到旅行社,也就是把我的吃喝玩乐甚至身家性命交给你旅行社,你们公司的导游利用满嘴跑火车的欺诈营销,强制或变相强制游客购买灌胶的水货的手段,把游客带到自己家开的翡翠店购物,你竟然说这种行为和公司没有关系?
2、踢皮球你最在行:
你说没有任何关系就过分了,我去找商家,商家也会说只跟旅行社合作,是导游带过来买的,去找旅行社。
你这样踢皮球,是不是所有旅行社安排的购物点游客可以不去?
因为出了问题和旅行社没有关系,且这是人家旅行社领导说的,你自愿,你活该。
3、你说话能代表公司吗?
要是代表公司我就继续给你说,你要是不代表公司就别哔哔。
你竟然让我“赶紧去投诉”,让我去打“12345”买流量买热搜?
三、拿出证据,拒绝沟通。
所有能打的牌都出了,结果适得其反。这时候只能出最后一招了。
前面两个牌单独出没人理你,但加上证据就是王炸。
他们貌似坐不住了,立刻改口叫“姐姐”,要给我打电话。
我拒接。
我知道,主动权已经在我这边了。
接着,我就一直听他给我提供的解决方案。
听到了负责人的方案,也就见好就收。
让他们给商家提前沟通一下,我再打电话过去直接退货。
四、强势而没礼貌
“你好,XX翡翠售后中心,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您吗?”
“退货!”
“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吗?”
“我今天不是来找事儿的,是来退货的,直接退货就行了!”
“如果不满意,要不要考虑换成我们店其他的商品?”
“你聋吗?你确定要继续哔哔吗?”
“好的,女士,不要着急,我这边肯定会给你退的。我加你微信,把要求发给你。”
事实证明,就是比礼貌效率高。
女人,进入了社会你才知道,
你那些谦虚礼貌的美好品质给了别人多少可乘之机。
礼貌是要分场合的,善良是要带锋芒的,别吃了有素质的亏。
五、跟踪进度
挂完电话,我立刻给旅行社的负责人打电话,
同步和商家沟通的情况。
要求旅行社现在给商家打电话帮忙跟进
并及时回复我跟进情况。
此后,我就严格按照商家的要求把东西退回,不留任何把柄,
并一直给旅行社和商家施加压力,催促进度,
直到昨天退款金额回到我的账上。

3

经过这件事,楠姐以媒体人的视角,梳理出了旅行团的套路。
楠姐不怪两位老人被套路,他们的手段,任凭一个年轻人也很难空手出来。

他们深入研究了旅游管理学、市场营销学、消费者心理学、消费行为学、民法典等理论背景下,全面总结几十年行业套路正反面经验,运用分工专门化手法,历经千锤百炼地修正,以求坑人效果达到最佳之完美套路典范。

能避开所有套路且心平气和地走完全程的,请收下我的膝盖。

楠姐以云南旅行社为例,总结了旅行团的7大套路:

第一套:请君入瓮

借助常用社交媒体软件,邀请有影响力的主播到大型旅行社的直播间直播带货,以政府补贴、旅行社让利等说词推出价格低,费用覆盖面广,有效期几年,可游玩天数长,可选择地区多,看上去性价比很高的双人旅行套餐。

这种套餐本质上是一个商家必赢的把戏。

其一,商家赌你这几年内无法安排两个人在同一周休假。

其二,提前融得流动资金,你出发的时间越晚,旅行社可免费支配你交的套餐费的时间就越长。

其三,旅行社利用规模效应保本,通过政府补贴、景点和酒店返利、购物点提成等获得利润。直播间里的套餐价格,即便是游客除团费以外再也没有任何自费支出(这几乎不可能),旅行社为游客付出的成本也不会超过团费。也就是说,这是一笔稳赚不赔的买卖,游客自费项目越多,利润就越多。

第二套:虚标注水

6天5晚的行程,掐头去尾,实际游玩时间只有4天。

行程中的景点分散,往往分布在不同的市,

两两之间的距离有几百公里,

花费在路上坐车的单车时间少则1-2小时,多的达到7-8小时。

而购物点多达5处,平均每个购物点要待上2.5小时,

再扣除吃饭睡觉的时间,在景点游玩的时间非常短,

自由活动的时间少得可怜。

第三套:(变相)强制消费

代表旅行社来签订合同的工作人员以政府强制要求收“古城维护费”50元/人和“旅游保险”50元/人,骗游客说必须交,暗示不交就不给签合同,不签合同就没办法跟团游,强制向其个人收款二维码付钱。(我郁闷至极,当地政府这么可怜,古城维护费需要从外地游客身上搜刮)

他提供不了政府向游客收这项费用的文件依据,直到行程结束也没有提供旅游保险保单。这笔钱大概率进了私人腰包。

一个人100元,假设一团平均30人,一天骗3000,一年就是109.5万,我看刑

第四套:明修栈道,暗度陈仓

合同分为三个部分:通用条款、专用条款、旅游合同补充条款。

专用条款中,业务委托可以选择接受或者不接受委托,工作人员没有询问,直接填了接受委托,但没有明确委托接待旅行社的名称、相应等级等信息。

后来发现跟二老签合同的旅行社和在官方平台登记参团信息的旅行社不是同一家,但旅行社并没有告知。也就是,游客被旅行社卖了人头。

其实在行程安排中有很多对旅行社有利,对游客不利的附加条款以各种形式“隐藏”在不让人注意的角落,来签合同的工作人员并没有提醒。

而这些“隐藏”起来的附加条款就是旅行社掩人耳目,为自己开脱的说辞。

比如1合同中有模板但没有详细写住宿地点/酒店类型/等级,餐馆名称/等级,接待旅行社/等级,导游人员/星级/联系电话,目的就是为了灵活变动。导游是决定住哪里,在哪里吃的人,因为导游需要从中拿返点。

吃的方面就只模糊地写了“古滇膳食,30元/人/餐”,没有写具体的餐馆名称。还有一个很奇葩的现象就是所有餐馆,无一例外地都不免费提供餐巾纸,哪怕是很劣质的。

2行程安排中写道:“如玉龙雪山大索道因天气原因停运或因当日旺季、黄金周、乘坐人数限制游客上不了大索道,各种因素情况下,我社安排客人改乘云杉坪索道”。说了一大堆理由,其实要表达的潜台词就是“改乘云杉坪索道”,至于用哪个理由搪塞,就取决于游玩那天适合用哪个了。

3行程安排备注中写道:“根据行程时间早晚,导游可以自行安排参观行程的先后顺序,由于云南线操作特殊性,客人同意旅行社在不降低服务标准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转并团”。导游可以自行安排参观行程的先后顺序的潜台词是,先去购物还是先去景点,导游说了算,不需要和游客商量。旅行社根据实际转并团的意思是,只要保证安排参观完所有景点就可以了,哪个旅行社哪个导游带都可以,旅行社可以进行分包卖人头,不用和游客商量。

两位老人回来说先后换了四五个导游,我都笑了。

旅游合同补充条款的实质是购物条款,内容主要强调被导游带去购物是自愿的,买东西是自愿的,有价差是要接受的,旅行社没有强迫。来签合同的工作人员要求旅游补充条款参团的每一个人必须都签。(这就成功规避掉了《旅游法》)

第五套:行程安排=购物安排

1. 购物安排密集。从0购物点,到落地合同中5个购物点,也就是4天,仅仅有1-2天没有安排购物,没有安排购物,并不是旅行社大发善心,而是游客在车上坐半天了,下车就拉去购物会加剧不满情绪,可能引起抗议和投诉。

2. 景点游玩只是安抚工具。购物和景点游玩穿插进行。不太好玩的小景点对应消费价格较低的购物点,好玩的大景点对应消费价格高的购物点。景点游玩时间紧凑,购物点时间却非常充裕,总而言之,一切安排的最终目的就是拉游客去购物点,让游客买更多东西,花更多钱,以便拿更多的回扣。

具体楠姐就不展开说了,有兴趣的可以自行去体会一下其玄妙之处。

第六套:贪得无厌

对接旅行服务的工作人员大致有如下分工:

接送机司机、代表旅行社对接合同签订的工作人员、景区导游/志愿者、跟车司机、跟车导游。

通过这样专业化的分工,增加了就业岗位,并且让每个岗位上的从业人员做单一的工作,极大地降低用人成本和工作人员在不同地域的周转成本,提高每一个岗位的从业人员的挣钱效率。

除了接送机司机没有坑游客的机会。其他都有。

五个导游各显神通。通过立正能量人设、独立大女主、野蛮道德绑架、孤立侮辱不消费的游客、杀鸡儆猴看、精准地拿捏了游客好奇、要面子、怕麻烦、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

对接合同签订的人,在合同签订时巧立名目乱收费。

景区导游会用话术引诱游客掏钱买东西,如体验少数民族风俗,一步步套住你,让你掏钱买“平安”,以便拿回扣。

跟车司机最后一天,竟然也在车上也卖土特产。

......

真狠啊,一点不留余地。

第七套:宰你没商量

1.购物店位置偏僻,只做游客生意。

5个购物店与正常开店做生意力求吸引人眼球的氛围不同,这些购物店却似乎刻意低调。

没有悬挂招牌,大门很小,也不朝向马路开,通过设计很长的通道来拉大大门与展柜之间的距离,来避免瞬时大人流量造成门口拥堵。从外表看上去,绝对不会让人联想到这里面是商店,也不会有停下驻足的想法。

2.店员全程贴身跟随购物。

大巴车一停稳熄火,立刻就有两位店员在大巴门口迎接,一位负责引路。另一位负责断后,以便所有人都下车并进入购物店。进入到购物店以后,所有人被要求到某一个展柜前听讲解。当然讲解只是一个幌子,这个环节,是要让每一个家庭都分到一个店员,以便开展一对一的全程跟随“服务”。

软磨硬泡软硬兼施让你买东西,不买东西就一直跟着你,你去哪她跟到哪,喋喋不休。这些店员都经过统一培训,会察言观色,见机抓住你被说动的瞬间,展开攻势顺势拿下你,等你掏完腰包,没有利用价值后就对你爱答不理了。

3.物品标价格虚高,有逃税、躲避监管嫌疑。

购物店面积都很大,当有多个旅行团同时进入时,整个环境就会非常嘈杂,空气流通很差,再加上东西繁多,待久了头昏脑胀,但是偌大的店里竟没有一张椅子,只能站着或走动,就是要肉体和精神上折磨游客,产生早买早离开得解脱的心理来促成交易。

店里东西价格都比市价高出很多,也无法提供及时便捷的售后服务。买的东西应该不全是假东西,但品质和价格绝对不成正比。

卖假货是消费欺诈,卖的东西单价高、每日交易量也大,分分钟达到入刑量,而卖价高属于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游客买了也只能自认倒霉,尺度被老板拿捏得恰到好处。

日流水额至少几万的店,营业执照居然只是个体工商户,法人代表和收款人名称不是一样的,种种迹象,让人不得不怀疑是在逃税和逃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管。

最后,真心希望全国的跟团游多一些真诚的服务,少一些坑人的套路。

每一位旅游从业者能够做旅游的正向传播大使,而不是做吃饭砸锅的忘恩负义之人。

愿每一位家人出游都能有一段美妙的旅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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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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