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回的回目名是“薄命女偏逢薄命郎,葫芦僧乱判葫芦案”,主要讲了一件事:冯渊和薛蟠为争英莲斗殴致死,贾雨村在葫芦僧帮助下循私枉法。
稍微精读过红楼的人都知道,第一至五回极为关键,每一回都揭示了全书的深刻内涵,只是侧重点不同。
但是,对于第四回,很多读者以为它只是为了揭开官场黑暗的盖子,只是为了引出四大家族。
其实,仅仅读到这一层,还是流于肤浅。因为,红楼的终极目的,既不是歌颂宝黛爱情,也不是批判官场黑暗,更不是表现宅斗宫斗,而是从哲学层面来提醒世人该如何度过一生。
这一章回,就是重点体现哲学思想中的“因果”观,其证据就在回目名中的两个关键词:“薄命”和“葫芦”。
“薄命女偏逢薄命郎”,薄命女指的是英莲,薄命郎当然就是冯渊了。
我们知道,红楼写的就是众多薄命女子,所谓“万艳同悲”,而冯渊是被作者唯一用“薄命”来形容的男子。
冯渊何以薄命?原因就在于他这个名字,“逢冤”,也就是遇到了冤家。
那么问题来了,冯冤的薄命是因为遇到了英莲和薛蟠,如果说这二位是他的冤家,但他们彼此互不相识,这冤是何时结下的?
答案只有一个:这冤是前世结下的!
这便是作者想要表达的因果观: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前世冤仇,今世来报。
仅从今世来看,冯渊死得实在太冤。一个衣食无忧、活得自由自在的小乡绅,只因在人群中发现了英莲,便彻底转性,准备放弃自由,与英莲双宿双飞。
是啊,整个事件中,他一点错都没有,他只是足够尊重英莲,想以正妻之礼迎娶,却被拐子钻了空子,又遇到了霸王薛蟠,无力抵抗而亡,生命终止在十九岁。
如果英莲是“真应怜”,那么冯渊就是“真薄命”。用世俗的因果观来看,这属于好人没好报,老天不开眼,不肯成全冯渊和英莲这一对好人。
显然作者的因果观不仅限于今生,结合第一回中所写一干冤孽陪同神瑛绛珠下凡,便知这因果是至少贯穿两世的,前世因,今世果;前世冤,今世报。
可见英莲、冯渊和薛蟠在前世彼此之间都有扯不清的纠葛,才会在今生遇到了一起,成为冤家。
这便是作者要告诉我们的因果观:把时间线拉长来看待因果,不能把善恶之报局限于一生一世。
带着这种因果观,我们再来看“葫芦僧乱判葫芦案”。
这是贾雨村复职后遇到的第一个案子,案件中涉及到的人,有恩人之女英莲,有故人葫芦僧,还有新恩人贾政的姻亲薛蟠。唯一与他毫无干系的人是冯渊,而且冯渊无背景无权势,替他伸冤的也只是一些仆人,伸冤的目的也无非是想拿些银钱。
作者将案件定性为“葫芦”,有人说是“糊涂”的谐音,作者的用意当然不止于此。
据脂批所述:
至此了结葫芦庙文字,又伏下千里伏线。起用“葫芦”字样,收用“葫芦”字样,盖云一部书皆系“葫芦提”之意也,此亦系寓意处。
脂批最大的作用就是剧透,给我们透露了被遗失的结局文字中的一些线索。
这里说“起用‘葫芦’字样”,指的是第一回开篇是从葫芦庙开始的,那里既是贾雨村仕途的起点,也是甄士隐灾祸的起点。
而”收用‘葫芦’字样“应该指的是全书的结局,还是会回到葫芦庙。
那么,葫芦的寓意又是什么呢?
让我们回到第一回,作者写葫芦庙时,提到了它名称的来源:
巷内有个古庙,因地方窄狭,人皆呼作葫芦庙。
由此可见,”葫芦“并非”糊涂“的谐音,作者赋予它的意义是”窄狭“。
世界看起来很大,其实很是”窄狭“,所谓人生何处不相逢。恩也好,仇也好,都会有所报,前生不报今生报,今生不报来生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而已。
所以,葫芦案中的相关人等,要么是前世有纠葛今生来了结,要么是现在结下仇怨来生再逢冤。
作者曹雪芹其实是通过这一章回来劝善,透过”薄命“和”葫芦“两个关键词,读懂一个因果局。局中所有人,都是命中注定要凑到一起。种善因才能结善果,如果种下的是恶因,那就可能活成冯渊,本来很顺遂的人生路,突然就逢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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