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己以收人心,改过以应天道。据有关史学家统计: 中国历史上共有89位皇帝,下过264份《罪己诏》。其中汉、唐、明、清四位皇帝的四份《罪已诏》具有典型意义。
汉武帝是西汉的第七位皇帝,经前朝六七十年的休养生息,出现了“文景之治”的盛世局面。他青年登基,雄心勃勃,力图超过乃祖乃父文帝、景帝的业绩。他对内开创察举制,施行盐铁国有,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对外开通西域,废除“和亲”,反击匈奴,一洗王朝几代人的耻辱。
但是,他穷兵黩武,求神求仙,挥霍无度,肆行暴政,任用酷吏,滥杀名将。特别是汉文帝废止了的“诽谤妖言罪”,汉武帝又捡起来,甚至弄出新立怪怪的“腹诽罪”。朝廷的大司农官颜异,因对货币制度有异议,口不敢言,只是嘴唇蠕动,就被判为“腹诽罪”(内心不满),终被处死。
刘彻晩年更是生性多疑,诛杀无度,动辄诛三族,诛九族。
《轮台罪已诏》是刘彻于征和四年(公元前89年) 所下的诏书,又称《轮台诏》《轮台诏令》。诏书对他的平生功业无一字评价,既没有两分法,也没有三七开、四六开,“深陈既往之悔”,毫不掩饰地承认执政失误,赤裸裸地开展自我批评:“朕即位以来,所为狂悖,使天下仇苦,不可追悔。”“自今事有伤害百姓,糜费天下者,悉罢之。”而对于自己迷信神仙之事,反省曰:“ 向时愚惑,为方士所欺。天下岂有仙人?尽妖惑耳!”宋代的司马光,曾毫不留情地指出: 汉武帝所犯的错误,和暴虐的秦始皇差不多。但是“晓而改过,顾托得人,此其所以有亡秦之实,而免亡秦之祸乎”!
唐太宗李世民,早年能信任重用前太子的谋臣魏征,欣赏他提出的“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哲理和“兼听则明偏听则暗”的规律。魏征去世,唐太宗痛心疾首,追思之中提出了闻名遐迩的“三镜”之说: “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 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 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
唐太宗朝君臣同心,尚德崇礼,心胸坦荡,共克时艰,成就了“贞观之治”的伟业!
据史料记载,唐太宗一生发布过三次《罪己诏》, 其中一次是因为袒护很能干的大臣,最终罪己。
大将军党仁弘,任广州都督,贪污大量钱财。此事被人告发之后,主管司法的大理寺,依法判其死刑。
唐太宗认为,党仁弘是一个难得的人才,一直非常器重他,因而舍不得杀掉他。于是,下了一道圣旨,取销大理寺的判决,改为撤销职务,流放边疆。
天子金口玉言。此事虽然压下去了,但唐太宗却为此寝食难安,几经辗转反侧,终于召来大臣们,作检讨说:王朝的法律,朕应该带头执行,而不能出于私心,不受法律约束,失信于民。我袒护党仁弘,实在是以私心乱国法。
唐太宗当众“口诛”自己,作完检讨后,马上“笔伐”自己,下了一道《罪己诏》,曰:朕在处理党仁弘这件事上,有三大过错: 一是知人不明,错用了党仁弘; 二是以私乱法,包庇了党仁弘; 三是奖罚不明,处理得不公正。
大唐皇上李世民,重罪轻罚了一个大臣,并没有引起群情激愤,却自感“愧对王法”,进而当众检讨,继而书面下诏,责备自己一二三。
明成祖永乐皇帝朱棣,是明朝的第三位皇帝。他本是不能当皇帝的。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立国不久钦定了太子朱标作为继承人。但朱标早逝,朱元璋决定由皇孙朱允忟继承皇位,成为明朝的第二位皇帝。朱棣与十几位兄弟,分封到各地为王,朱棣封于北方燕赵之地,称为燕王。
起初,朱棣并无反叛之心。但小皇帝自感势单力薄,江山不稳。于是偏听近臣齐秦、黄子澄的教唆——削藩,收王叔们的兵权,遣散军队,防止“造反”。甚至太祖去世之后, 不准诸王回京奔丧, 引起众王不满……
小皇帝与虎谋皮,终于酿成靖难之役,众藩王联合起来攻陷京都——南京,小皇帝失踪。
在各地的藩王中,燕王朱棣是镇守防御“北狄” 的燕云州,本已兵强马壮,此番朱棣自然成为“盟主”,自然而然成为明朝的第三位皇帝——明成祖永乐皇帝。
新皇帝上位,龙廷何在?燕王朱棣的封地(根据地) 在北平,人熟地熟敌情熟,守边防变已有预案。龙廷于此,可震慑外敌不敢轻举妄动。于是,断然决定迁都北平。
北平成为新都,自然要大兴土本,修建金銮宝殿。然而,天不佑人,迁都不久,一场特大雷暴雨的剧烈闪电,引燃并烧毁了刚建成的三大殿堂,令君臣欲哭无泪。
这是上天的惩罚吗?朱棣在朝议时“罪己”了一番,然后要求大臣们表达看法,提出批评意见。
首先“放炮”的是翰林学士李时勉、邹缉,紧跟的是一群御史纷纷附议,一下子弄得热火朝天。这让皇上始料不及,恰在此时,不会看脸色的户部主事肖仪,竟跳出来历数皇帝的独断专行、贸然迁都等诸多不是。
此时,朱棣皇帝忘了自己正效仿前朝君主“罪己”,竟然耍起了唯我独尊的犟脾气,当众颁发圣旨: 将肖仪、李时勉、邹缉革职、下獄。
朱棣原本是想“罪己”的,然诚心不足,竟将原该的罪已行为,来个大反转成了“罪人”。让人唏嘘。
清朝世祖顺治皇帝福临,是皇太极的第九子,生于1638年3月15日,十二生肖中属虎。是清朝入关之后主政全国的第一位皇帝。
皇太极去世前,尚未钦定继承人。皇太极去世后,新皇的的主要竞争者是皇太极的长子豪格,与皇太极的第十四弟多尔衮。双方相持不下,最后多尔衮提出皇太极的第九子、六岁的福临接任君主位。崇德八年(1643)八月二十六日,福临登上盛京(沈阳) 笃恭殿的鹿角宝座即帝位。
1644年九月,清朝的都城由盛京迁都燕京(北京) ,改元“顺治”。当年十月初一,福临在北京故宫武英殿宣布:“ 兹定鼎燕京,以绥中国。”
顺治登基的第三年(1646),下令使用汉族官员。
顺治九年,敕封关羽为“忠义神武关圣大帝”。
顺治十年,重用汉族官员,“凡事奏,令满汉侍郎,卿以会同奏进”。
顺治十二年正月,令在京七品以上满汉文武官员,陈述革除积弊之法。
顺治十八年,福临因患天花而逝,终年二十三岁。
顺治皇帝临终前,留下遗诏《罪己诏》,历数自己的过失十四条。这份《罪己诏》由礼部侍郎兼翰林学士王熙、前內阁学士麻勒吉执笔。内容涉及: 父去世年幼未尽孝仪; 先母去世不能孝养; 继承大业未治好国家; 对皇室贝勒照应不周; 偏用汉员疏远满臣;未发现尚好人才; 没有及时撤换庸才; 内宫奢靡影响官员俸禄; 修缮宫殿花钱太多; 董鄂妃丧葬违反定制; 过分信用太监; 少上朝与大臣疏远; 显聪敏使大臣不敢进言; 知错未改越积越多。
一位入主中原号令全国的第一位皇帝,登基十八年,亲政十年,在二十三岁本当施展鸿鹄之志的年龄,告别政治舞台后流传下来的,竟然是全盘否定十八年皇帝生涯的《顺治遗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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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许人桓,武汉蔡甸人,退役军人,退休公务员。闲暇时间爱读史料书,推崇“立德、立功、立言”的华夏圣贤。偶尔写点感慨议论,以示自警,以文会友。本号特约撰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