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一以贯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中国能建广西工程局党委制定出台了《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负面清单》,从“什么可以做”和“什么不可为”两方面入手,分别列出正面清单10类49条,负面清单10类60条。公司纪委计划推出10期【正负面清单】微党课,引导干部职工对照要求、规范行为,持续巩固提升公司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
我们一起来学习关于
第七期【培训管理】相关内容吧
公司《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面清单》第七项分两条对【培训管理】工作作出规定:
公司领导参加上级单位或相关单位组织的培训需经公司主要领导批准同意,其培训费用实报实销,其他培训费用采取总额控制、年度预算范围内据实报销方式进行管理。公司领导参加各种学历教育及为取得学位而参加在职教育的费用应由个人承担。
本部部门组织培训要厉行节约,勤俭办学,承办部门需将相关方案及费用预算提交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审核,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通过后执行。本部员工参加外部培训应由申请部门填写《外派培训申报表》,提交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审核,经公司分管领导、主管领导审批后执行。
《负面清单》第七项分四条对【培训管理】工作作出规定:
严禁未经审批组织培训,不得在高档宾馆、风景名胜区举办培训班,不得借培训之名组织旅游观光。
严禁培训期间无故请假,不得超前早到和结束晚归,不得其他人员“陪读”,不得借用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伴读”。
严禁用公款相互宴请,不得以班级、小组等集体活动为名聚餐请吃,不得外出参加任何形式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严禁报销个人参加的各种学历学位教育费用。
公司全体党员干部要持续发扬钉钉子精神,不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共同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编导:丁书奕、张娇、覃天德
演员:梁昌栋、邓斌、周培达
主持人:屈舒淇
视频拍摄剪辑:覃天德
编辑:覃天德
来源:纪检部、办公室、党群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