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规格高于过往的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作为中央金融委员会、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组建后首次召开的最高级别金融工作会议,对于未来金融改革的政策方向,也进行了诸多新的指示。
(资料来源:新华社)
为何首提“金融强国”?
会议强调“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加快建设金融强国,全面加强金融监管,完善金融体制,优化金融服务,防范化解风险,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推动我国金融高质量发展,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支撑。”
相比于上一次(201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对于金融工作的定调——“金融是国家重要的核心竞争力,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制度是经济社会发展中重要的基础性制度”,如今金融工作在国家整体战略中的地位进一步提级。特别值得注意的是,“金融强国”概念为首次提出。这意味着,金融上升为国家战略选择的新高度,这是党中央综合研判当前发展阶段和形势得出的精准战略定位结论。
为何要在此时提出“金融强国”战略?
从数据上看,我国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逐年增长,至今已达到8%左右,这一数字已与美国等金融业比较发达的国家基本持平。可以说,我国金融体系已经初步完成了“从小到大”的量变。
为何要再次强调“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靴子”将如何“落地”?
会议指出“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是做好金融工作的根本保证。要完善党领导金融工作的体制机制,发挥好中央金融委员会的作用,做好统筹协调把关。发挥好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的作用,切实加强金融系统党的建设。发挥好地方党委金融委员会和金融工委的作用,落实属地责任。”
延续了今年两会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方向,此次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再次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金融工作,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这也是会议提出的“金融强国”目标的重要保证。对标金融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以及当前内外金融市场风高浪急的挑战,通过加强金融一体化的协调,能够防止监管部门条块分割导致的监管真空,杜绝监管套利,从而助力金融稳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使金融更高质量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经过多年演进,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日益完善,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分工格局逐步清晰,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协调机制也经历了从无到有的探索建立过程。但客观上看,围绕金融体系核心任务开展工作,中央和地方现有的金融监管协调的力度和有效性还有待加强。过往体制下,由于中央难以对游离于银证保体系之外的地方金融进行直接管理,在片面求发展理念牵引下,部分区域地方政府干预金融、非法集资、债务链条断裂等金融乱象及风险事件时有发生,导致区域性风险隐患突出。
基于旧时央地监管格局中出现的监管标准不统一、监管职能分散、监管力量能力不足等问题,此次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延续了今年两会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中对金融监管机构调整的思路,再次强调“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并将地方金融监管的监管和发展职能分开,给出“地方党委金融委员会和金融工委”的调整方向,正是坚持问题导向,处理好中央和地方在金融监管中的职责边界,实现促发展与防风险并重,提升金融政策在全国落地执行质效的有力举措。
未来,还应该在具体细节上进行优化:如进一步厘清中央与地方金融监管事权边界;完善金融监管权配置的法治供给,压实风险处置责任;以新兴业务监管作为抓手,增强中央和地方对金融监管的合力;坚持促发展和防风险并重,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正确把握金融发展和金融监管的关系。
长效解决当前金融风险重点问题:
地方债和房地产
展望:
抓政策落地,加速实现经济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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