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周五收盘后,证监会发布了市值管理的监管文件。之前9月24日,证监会就发了一个市值管理的征求意见稿,现在,根据各方反馈,略微做了修改,正式发布。
制定这个文件的目的是什么呢?“进一步引导上市公司关注自身投资价值,切实提升投资者回报。”也就是说让公司有价值,让股民赚到钱。
市值管理是什么意思呢?“上市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也就是说不是让你哄抬股价,操纵市场,而是努力提升公司质量。
有哪些方式来提高公司质量呢?具体提到了7个:“并购重组、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现金分红、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股份回购、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总而言之,就是多创造业绩、多分红、多交流、多回购。
另外,光提升公司质量还不行,还要关注股价。当股价明显偏离公司价值时,要“积极采取措施”;“长期破净公司应当制定上市公司估值提升计划”。也就是说低估的公司要主动提升估值。破净是什么意思呢?股价跌破每股净资产,或者说市值跌破净资产,公司市值比净资产还低。长期破净是什么意思呢?最近12个月天天收盘时都破净。
11月15日这一版相比9月24日那一版,有哪些变化呢?
(1)第四条中的股价异动
之前那一版要求“在市场表现明显偏离上市公司价值时,审慎分析研判可能的原因,并依规发布股价异动公告等,促进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真实反映上市公司质量“。
现在,将“依规发布股价异动公告”删去了。这个是在照顾市场情绪。别人涨得好好的,你非要让他发一个股价异动公告,说公司业务并无变化,请注意风险,这本意是好的,怕市场过热了,降降温,但一瓢水泼下去,可能会把虚弱的市场给泼感冒了!所以,这瓢水,就先不泼了。
那么,股价异动,证监会管不管呢?当然还是要如常监管的,现在的技术手段很多,不需要担心这个。
(2)第四条中的回购
之前那一版要求“董事会应当结合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和业务经营需要,推动在公司章程或者其他内部文件中明确股份回购的机制安排。”
现在,将最前面的“董事会应当”改为“鼓励董事会”。意思很明显,不强制,你自便。
(3)第九条,长期破净公司的估值提升计划
之前那一版要求计划中要“包括目标、期限及具体措施”,现在把这句话删掉了。这个确实是有实际困难,比如我们自己是上市公司,证监会让我们来写:在某年某月把估值提升多少,这个真的写不出来啊,因为市场有时牛有时熊,变幻不定。除非操纵市场,否则怎么确定呢?就像我管理资金,你要求我写在多长时间内赚多少钱,这也不好确定。
之前那一版要求“长期破净公司应当就估值提升计划执行情况在年度业绩说明会中进行专项说明。”现在将对象改为了“市净率低于所在行业平均水平的长期破净公司”。也就是说,像银行这种长期破净的行业,只有市净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的银行,才需要在年度业绩说明会中,专项说明一下,估值提升计划的执行情况。相当于在问你:“你不是做好了估值提升计划吗?啊?提升得怎么样了,说话啊!”当然,市净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长期破净公司,也还是要做估值提升计划的,只是不需要对执行情况做专项说明了。这样也比较省事。
所以这些修改,倒并不是要故意放宽条件,而是更加务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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