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新保险合同准则)。该准则的发布,有利于促进保险行业高质量发展,更好体现“保险姓保”;有利于真实反映保险公司财务业绩,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有利于增强我国保险公司综合实力,提升我国保险行业国际形象。
根据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该准则,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包括境内上市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该准则。
目前,境外上市保险公司已经实施新保险合同准则一年多,其他保险企业正在积极做好实施该准则的准备。为总结借鉴境外上市保险公司执行新保险合同准则的经验,分析其执行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同时了解其他保险企业在准备实施新保险合同准则中遇到的困难,中国会计学会会计准则专业委员会会同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新保险合同会计准则执行情况分析与改进建议》的研究。
为使该项研究反映各保险公司实际情况,课题组编制了调查问卷,诚邀各保险公司填写反馈。问卷回复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25日。
1、针对非境外上市公司的问卷
https://www.wenjuan.com/s/UZBZJv4VUqA/
2、针对境外上市保险公司的问卷
https://www.wenjuan.com/s/UZBZJvv8kg/
衷心感谢对这一重要研究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