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江西省政府新闻办、省生态环境厅联合举行《江西省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
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舒飞庚发布和介绍有关情况,省发展改革委生态文明处处长邵志华,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规划局局长伍锡论,省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处长张英剑,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与规划院院长刘足根出席记者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省委宣传部对外新闻处副处长黎超权主持新闻发布会。
黎超权: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下午好,欢迎出席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邀请到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舒飞庚先生,省发展改革委生态文明处处长邵志华先生,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规划局局长伍锡论先生,省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处长张英剑先生,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与规划院院长刘足根先生,请他们介绍我省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有关工作情况,并回答大家的提问。舒飞庚: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感谢各位媒体朋友长期以来对全省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新春佳节即将到来,提前给大家拜个早年,祝新春愉快、阖家幸福、工作顺利、万事如意!前不久,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了《江西省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下面,我从三个方面向大家介绍《实施意见》相关情况。
一、出台背景和过程
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将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纳入完善生态文明基础体制的重要内容。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科学指导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对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2024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明确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监督考核和组织保障,推动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形成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高位推动,我厅会同省直有关单位起草《实施意见》,提出我省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举措,经报省委深改委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我省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进入新阶段,为全力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江西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内容和特色
《实施意见》从4个方面提出19条重点任务。一是持续深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包括完善省市两级管控方案、优化分区管控单元、修订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推进数字化建设、实施管控方案调整更新等任务措施;二是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包括服务重大战略实施、支撑产业和重大项目落地、促进绿色低碳发展、拓宽“两山”转化路径、服务支撑综合决策等任务措施;三是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包括维护生态安全格局、巩固提升环境质量、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严格防范环境风险等任务措施;四是完善分区管控工作机制,包括强化政策协同、加强部门联动、深化区域协同、完善法规标准、强化监督考核等任务措施。
《实施意见》突出体现了四个特色:
一是在制度建设方面注重延续性。充分衔接已有工作基础和最新文件精神,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和环境质量底线,体现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美丽中国江西样板和打造生态文明建设高地的要求。
二是在管控策略方面充分考虑发展需求。突出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把该保护的保护起来,并预留足够的发展空间;赋予市级制定具体准入清单权限,建立动态更新和定期调整机制,确保分区管控的时效性和可操作性。
三是在应用实施方面强化协同联动。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的上下协同、区域协同、政策协同、部门协同,突出与国土空间规划的动态衔接,提高分区管控的政策统一性、规则一致性和执行协同性。
四是在重点任务方面突出省情特征。绿色生态是江西最大财富、最大优势、最大品牌,是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江西篇章的鲜明特征,立足这一特征及江西实际,提出探索“两山”转化新通道、推进生态产业规模化发展、服务“1269”行动计划和“十百千万”工程、强化化工园区以及铊、高氯酸盐环境风险防控等特色任务。
三、主要作用
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指导各地用好这把“绿色标尺”,努力实现“三个好”,助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
一是引导好科学布局。作为构建多层次源头预防体系的基础性制度,生态环境分区管控通过“一单元一策略”方式,集成并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管理的具体要求,引导重点行业向环境容量大、市场需求旺盛、市场保障条件好的地区科学布局、有序转移,避免相关开发建设“踩线”,有效防范盲目建设带来的环境风险,有力促进绿色低碳发展。
二是保护好绿水青山。通过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把该保护的区域保护起来,以生态保护红线为重点,实施以自然恢复为主,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相结合的策略,持续提升生态系统的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把发展同保护矛盾突出的区域严管起来,细化水、大气、土壤、噪声、地下水等环境分区管控措施,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溯源、分区施策,推动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切实守护绿水青山。
三是服务好高质量发展。以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为手段,依法依规设置新建、改扩建项目资源环境准入门槛,有效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为绿色低碳发展留出更多空间。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信息平台为支撑,持续优化生产力布局,保障重大战略和重点项目实施,服务项目招商引资、指导项目选址选线,激发经营主体发展活力,助力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会同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实施意见》贯彻落实,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定期调整、动态更新、跟踪评估、落地应用等工作,进一步健全我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
我就介绍到这里,谢谢大家!
黎超权:谢谢舒厅长!下面开始提问,提问前请举手,并通报一下所在新闻机构。人民网:前面介绍了《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可否简要介绍一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概念,以及江西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已开展的工作情况?
舒飞庚:感谢您的提问。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以保障生态功能和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环境管理制度,是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的重要举措。通俗地讲,就是依据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划等,在国土空间上划定优先保护、重点管控、一般管控三类环境管控单元(形象地讲就是“划框子”),然后针对各个单元特征,明确“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的管控要求(即“定规则”),旨在实现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目的。过去几年,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初步建立了全域覆盖、跨部门协同、多要素综合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一方面,科学制定省、市两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18年,我省组织编制江西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0年,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各设区市也陆续印发了管控方案。2023年,组织完成了全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并报生态环境部审核备案,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已全面印发。我省已建立由省域、市域、生态环境管控单元等组成的“1+11+1093”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体系。具体包括:1个省域总体管控要求,11个市域管控要求,全省1093个生态环境管控单元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现了“一单元一策略”管控。全省划定的1093个环境管控单元中,包括优先保护单元282个,重点管控单元566个,一般管控单元245个,分别占全省国土面积的36.48%、24.67%和38.85%。另一方面,持续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应用。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列入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推进美丽江西建设的实施意见》等重要文件中,明确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主体责任和工作任务。五年来,各地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为抓手,聚焦优化空间布局、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助推传统产业转型、提升环境管理效能等应用方向,创新应用场景、强化源头预防,服务重大规划和项目决策,涌现出一批典型案例,有力助推了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江西卫视:《实施意见》中将促进绿色低碳发展作为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重点任务之一,请问我省在促进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方面取得了哪些进展?下一步有何打算?
邵志华:谢谢您的提问。近年来,省发改委以“双碳”工作为引领,推动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积极成效。一是重点领域绿色转型步伐加快。碳达峰碳中和有序推进,启动建设碳排放监测分析服务平台,遴选发布首批低碳零碳负碳示范工程,国家级“三星零碳工厂”实现零的突破。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高技术制造业、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分别增长12.5%、13.1%,数字经济规模有望突破1.3万亿元。深入推进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占比提高至56.2%,新能源装机和供电煤耗提前1年完成“十四五”目标任务,“全省一张网”输气网络即将全面建成。二是节能降碳全面推进。制定进一步加强“两高”项目管控举措,启动实施节能降碳十大行动,大力推进节能降碳改造,全省规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降幅居全国前列,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持续保持全国优秀水平。抢抓“两新”政策机遇,深入推进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等“四大行动”,推动大中型设备更新15万台(套),资源回收企业累计“反向开票”金额居全国前列,高能效比家电和智能家电销售额增长24.5%,新能源汽车渗透率同比提高14个百分点。三是价值实现路径持续拓宽。制定实施加快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政策举措,率先出台生态资产价值评估管理办法,修订覆盖全省的生态产品统计报表制度、生态产品目录清单,生态资源权益交易额累计突破219亿元。抚州获批继续开展国家试点,在上犹、资溪、吉州等地探索开展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VEP)核算应用。深化国家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建设,连续9年实施全流域生态补偿,累计筹集流域补偿资金338亿元。下一步,省发改委将瞄定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的战略部署,制定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若干措施,围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着力打造绿色低碳产业体系,在增强绿色动能上有更大作为;全力打好“十四五”节能降碳收官战,健全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在破解能源资源约束上有更大作为;以抚州国家试点建设为引领,加快推进生态产业规模化发展,在畅通“两山”双向转化通道上有更大作为。中国江西网(信息日报):我们了解到,全省各市县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经陆续印发实施,请问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划有何关联,后续如何做好衔接?
伍锡论: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这个问题我来回答。国土空间规划是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南和可持续发展的蓝图,是各类开发建设保护活动的基本依据。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对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提升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我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划密切关联,两者确定的总体格局基本保持一致,分区管控单元与主体功能区划的空间分布基本吻合,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全部纳入优先保护单元,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基本纳入重点管控单元。目前,全省省、市、县、乡四级国土空间规划已基本编制完成,“多规合一”国土空间规划体系逐步完善,为全面开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奠定基础、提供支撑。后续我厅将持续做好三个方面的衔接。一是持续做好空间布局的衔接。制定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划定管控单元时,充分衔接“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以生态保护红线为基础,划定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三类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二是持续做好管控制度的衔接。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准入清单与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的衔接,在规划重大基础设施、民生保障工程选址时,充分衔接准入清单的管控要求,提升重大项目环境准入的科学性、合理性,形成制度合力。三是持续做好实施管理的衔接。加强分区管控实施管理的工作协同,结合国土空间规划评估、生态保护红线调整等情况对分区管控方案进行定期调整和动态更新。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平台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预留接口,加强数据互联互通,做到“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监管、用数据服务”。下一步,省自然资源厅将认真落实《实施意见》要求,指导各地在规划实施监督中加强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的衔接,为促进生态环境保护,构建国土空间高质量发展新格局,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做出应有贡献。省政府网站:《实施意见》指出省市两级要完善以信息平台为支撑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可否简要介绍我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信息化数字化建设及应用情况?
刘足根:感谢您的提问,我来回答一下这位记者朋友的问题。我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数字化建设工作早在2019年就开始谋划部署。2021年,江西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信息平台上线运行,实现对全省1000多个生态环境管控单元的集中管理、查询、统计、共享及应用。2024年以来,按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要求,我省全面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信息平台建设,分为两期开发。第一期已于2024年12月完成,系统集成了70余个基础和要素图层,涉及自然资源、水利、林业、农业等多个部门以及生态、水、大气、土壤等多个环境要素。同时,上线平台公众端和移动端,不仅为生态环境部门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规划环评审查等方面提供了技术支撑,也为公众快速准确掌握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信息、研判项目生态环境准入符合性等方面提供了便利。目前,平台主要应用在三个方面:一是引导各类开发区合理布局。在对园区规划环评进行审查时,将园区规划范围与平台中的各类图层进行叠合,判断园区规划是否与生态保护红线、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等敏感区域存在冲突,并据此对规划的产业空间布局提出优化调整建议。二是服务重大项目决策。将项目选址、建设内容等信息输入平台后,通过选址布局约束、污染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等方面智能研判,可便捷、精准分析项目是否符合准入清单的管控要求,并对项目建设提出合理化建议。三是推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通过对接生态环境数据中心,在平台输入项目位置信息,系统可自动识别周边空气自动站、水质监测站、工业污染源等目标,并支持查看最新监测数据等信息,破解信息孤岛,为环境监管提供决策支撑。平台上线以来,登录访问量超7700次,支持智能研判分析340余次并自动生成分析报告,服务各类建设项目选址查询1600多次。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拓展智能审批、业务融合、移动监管服务等应用功能,并作为子模块集成至“赣政通”,将政务管理端部分功能集成至“赣服通”,不断满足我省环境管理和公共服务需求。江西广播电视台经济生活频道:《实施意见》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作为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可否简要介绍下我省下一步工作安排?
张英剑: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这个问题我来回答。《实施意见》明确,到2025年,全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基本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初步形成;到2035年,体系健全、机制顺畅、运行高效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全面建立。为顺利实现既定目标,不断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四个方面工作。一是贯彻《实施意见》,加快制度落地。结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应用平台、跟踪评估等工作,研究出台我省相关标准、指南等配套性政策文件。定期推送和公示应用典型案例,及时曝光负面案例,推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落地应用。采用多种方式、多种形式宣传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营造全社会广泛关注、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二是强化成果运用,助推高质量发展。发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绿色引领作用,持续服务招商引资、指导项目选址选线,丰富企业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治理的渠道,激发经营主体发展活力。发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支撑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作用,主动融入和参与经济社会宏观决策调控,高水平服务产业链现代化建设“1269”行动计划,推动构建“一主一副、两翼联动、多点支撑”区域发展新格局。三是实施管理协同,促进高水平保护。聚焦生态、水、大气、土壤等环境要素保护目标,衔接要素分区管理,落实差异化精准管控,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有效维护生态安全格局。加强部门联动,开展定期会商和跟踪调度,协同推进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管控,实现重要生态空间、重点区域管控梯次延续,共同构筑美丽江西建设的基石。四是加强动态监控,健全工作机制。依托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信息平台,广泛运用大数据、卫星遥感、无人机等先进技术手段,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情况动态监控。建立激励与约束并举的工作机制,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跟踪评估。充分衔接美丽江西建设和“十五五”规划,统筹做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动态更新和定期调整。黎超权:时间关系,答记者问就到这里。谢谢各位发布人,谢谢各位记者朋友。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来源:江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