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说精彩,勇往“职”前——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向您述职

政务   2025-01-20 22:13   江西  

开栏语

2024年,赣州市生态环境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的决策部署,统筹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大力实施美丽赣州建设行动,推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更好地展现各科室(单位)风采,在新的一年里继续保持昂扬斗志和奋斗姿态,“赣州环境”微信公众号推出《“述”说精彩,勇往“职”前》栏目,回顾盘点一年来重点工作,谋划2025年工作,为打造美丽中国“赣州样板”凝聚合力。

"述"说精彩 

勇往"职"

局大气环境


一、2024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以“减排”为抓手助推企业转型升级。推进全市5家水泥企业7条生产线实施NOx超低排放改造,已竣工验收1条,已完工投运3条,正在实施3条。开展砖瓦窑大气污染专项整治,排查127家砖瓦窑企业发现问题163个,整改完成163个。申报A级、B级企业1、3家,实现零的突破。推动13个工业企业污染治理类项目入库。

(二)以“管控”为根本推进面源污染治理。开展柴油车路检路查和入户监督抽测1069、90辆,不合格24辆;新增编码登记非道路移动机械494台,检查机械931台;黑烟车、遥感抓拍7581辆,每月公示超标车辆;推送机动车检测机构问题线索5条;对386家加油站开展油气回收检查。常态化开展秸秆焚烧无人机巡查,推动明确新《噪声法》13个条款部门职责分工,开展“宁静守护”噪声污染综合治理行动,发现并整改问题1014个。

(三)以“机制”为主导改进治气方式方法。落实市县两级大气作战指挥机制,累计发布颗粒物、臭氧污染预警提示14篇。优化科技支撑机制,上线赣州市“蓝天云”平台,推进2023年度大气污染源清单编制,新建90套微站监测设备,开展道路积尘负荷走航26次,PM2.5和VOCs走航149次。健全部门合作机制,与市气象局签署合作协议推进空气质量改善。建立秋冬季攻坚机制,每日发布空气质量余量、气象预测情况,每日开展联合巡查。

(四)以“双碳”为目标落实绿色低碳要求。开展低碳案例宣传、低碳进校园等系列“全国低碳日”主题活动。持续优化气候投融资试点方案,与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赣州金融监管分局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推进气候投融资试点申报工作。获评2024年中国负离子氧吧城市精选TOP50的卓越10强,成功创建26个省级低碳社区试点。督促4家发电行业控排企业按时完成1-12月月度化信息存证工作以及2023年度碳排放配额履约清缴。推进2022年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工作,完成38家市级重点温室气体排放企业碳排放报告核查。



二、2025年工作计划

(一)约束性指标。一是市中心城区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25.5微克/立方米以内,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6.0%以上;县级及以上城市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19.9微克/立方米以内,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7.2%以上。确保不出现重污染天气。二是全市氮氧化物重点工程累计减排量达873吨以上,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达1518吨以上。三是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夜间监测总点次达标率达到省考核要求。

(二)大气环境管理重点工作。一是推进工业污染治理。全市5家水泥熟料生产企业按计划推进全流程(有组织、无组织、清洁运输)超低排放改造。创建不少于3家B级及以上企业。持续开展涉VOCs企业十大环节排查,对4家(1家制药、3家化工)企业开展LDAR治理专项行动。持续推进南康区家具企业“两整”,推进南康区AI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加强企业恶臭异味扰民问题系统治理。二是常态化开展柴油货车路检路查和入户监督抽测,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监督抽测。每月公示黑烟车电子抓拍车辆信息。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依托市机动车排污监管平台加强巡查,及时移交问题线索。持续推进国四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组织开展加油站油气回收监督帮扶。三是开展重点时段秸秆焚烧无人机巡查,每年对各县(市、区)巡飞不少于2轮,对发现火点数量超过3个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进行约谈。落实省、市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强化联防联控推进各领域噪声污染防治。持续做好涉消耗臭氧层物质企业监管。四是严格执行作战指挥,及时发布污染提示,健全调度、通报机制。抓好2025年春节、元宵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加强重点时段巡查劝导,确保不出现重污染天气。完成2023年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推进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融合清单编制。新建颗粒物、臭氧激光雷达各1套并加强技术运用。五是推动中央大气资金与减排深度融合。按季度申报减排项目,完成年度机动车污染物减排核算,提前谋划“十五五”大气主要污染物减排项目。加强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储备,对已入库实施项目开展现场督导,推动按工程进度拨付资金,提高资金执行率。

(三)应对气候变化管理重点工作。一是落实共同推进赣州市气候投融资业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定期调度推送碳减排项目清单,持续夯实气候投融资试点申报基础。二是持续推动省级、市级低碳社区试点创建。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因地制宜开展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试点创建,并通过深圳绿色交易所推进碳汇项目交易。开展省级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企业试点成效评估。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三是组织对重点温室气体排放企业开展碳排放报告核查。编制赣州市2023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持续落实大型会议、活动碳中和活动要求。开展2025年“全国低碳日”系列主题活动。四是督促重点行业温室气体排放企业高质量填报质量控制计划、月度化信息存证。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对重点行业温室气体排放企业开展碳排放数据质量检查、帮扶。



END

来源:大气环境科

一校(审):钟小明

二校(审):陈俊龙

三校(审):朱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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