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动治理体系现代化

政务   2025-01-23 07:48   江西  

日前召开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指出,要坚持发挥深化改革的牵引作用,突出改革实效,以改革的精神和创新的手段不断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新征程上,要深刻把握进一步深化改革的要求,着力推动生态环境领域各项改革举措精准落地见效。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系统谋划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形成了一套务实管用的“政策工具箱”。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重大制度创新和改革举措让生态环境保护真正成为硬约束,污染防治攻坚一系列举措更加务实高效,生态环境执法监督推动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机制不断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将聚焦建设美丽中国、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重要方面,系统部署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这为更好聚焦美丽中国建设、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提供了根本遵循。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经进入加快绿色化、低碳化的高质量发展阶段,要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的优化、引领和倒逼作用,对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既要面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不够稳固、改善难度加大的挑战,又要解决产业结构偏重、内生动力不足的矛盾,还要尽快补齐基层力量薄弱、基础支撑不足的短板,这些都需要以改革的方法积极应对,而且要把困难估计得更充分、把政策举措准备得更周密。改革到了今天这个阶段,政策措施要在完善上下功夫,在深化上见水平,在落实上见能力。
坚持守正创新,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改革本身就是制度创新和制度建设。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要强化前瞻性、战略性、综合性研判,以改革的精神和创新的手段,让各项举措不断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尤其针对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新污染物治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要加强整体谋划设计,进一步明确改革方向和重点,科学研究出台新政策新制度,以尽快补齐管理短板、填补政策空白。还要回顾反思已出台的制度机制是否有效、是否有利于更好地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更好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凡是好的要坚持,不适应的要健全完善,不行的就要废止。
强化制度执行,确保改革见到实效。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要坚决杜绝政策制度执行“偏松软”、搞变通、打折扣等问题,确保出台的政策原原本本落实到位,让制度的价值真正显现。同时,要同步推动配套改革,增强各项措施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针对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排污许可等固根基、强功能的改革任务,要进一步细化分解,制定完善配套政策。针对生态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科技体制改革等领域衔接、要素协同方面的改革任务,要坚持全局观念和系统思维,推动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形成系统完整、严密有效的制度体系。
多在结合实际上用力,体现差异化的特征。实事求是是我们党的根本思想路线,也是我们党最基本的思想方法、工作方法、领导方法。我国幅员辽阔,各地的地理环境、气候条件、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很大,面临的生态环境问题也不尽相同,改革措施必须立足实际。如果偏离实际,再完美的改革举措也落不了地。要多深入一线,多向人民群众和企业问需问计,了解实际、掌握实际,让改革举措更接地气。在坚持大原则不变的前提下,具体工作要紧扣地方实际,不能简单照搬照抄,更不能用“平均数”来代替或者掩盖“大多数”。
步履不停,求索不止。接下来,要坚持科学思维,践行实干精神,一体推进制度集成、机制创新,形成更多标志性改革成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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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环境报

一校(审):钟小明

二校(审):陈俊龙

三校(审):朱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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