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层单位财务核算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不执行政府采购。一些单位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擅自采购,大都是广告的设计与制作,车辆的维修、装饰、保险、加油,资料印刷等。违规采购行为,增加了行政成本,降低了公共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大额提取现金,超起点超范围使用现金结算。有的单位对超过现金支付起点和范围的支出,未通过开户银行进行转账结算,而是使用大额现金结算,如劳务费、餐费、办公费等,单笔金额在万元以上的“司空见惯”。大额现金支付不利于资金监管,为违纪违规问题发生创造了条件。
(三)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其主要表现形式为直接挪作经费使用,从专项资金中支付不属于项目用途内容,将专项资金收支混同在单位经费中使用,未进行分类分项目核算。
(四)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挂帐现象严重金额巨大。由于不及时清理,造成往来款项笔数增加,金额加大,相关债权债务关系复杂化,更有多年积累往来账款成因无从查询等原因,导致清理难度逐年加大,问题逐年累计,死账呆账不可避免增加,成为财务管理中的一个难题。
(五)“三公经费”核算内容不真实。一是会计报表上反映的“三公经费”支出与帐簿凭证中反映的“三公经费”支出数据不一致;二是将“三公经费”列入其他科目核算,将应属于招待费支出科目的计入会议费,培训费,有部分单位将公车加油费在公务费或差旅费中列支,或在“往来科目”列支;三是“三公经费”开支转换成办公用品、会议材料费、印刷费、宣传费、设备购置费、工程修缮维修、劳务费、车辆租赁费、矿泉水、慰问费等形式予以报帐,单笔金额一般均在五千元以上,且无明细清单、经手人与验收人签字,向非定点单位支付会议费、印刷费、修理费等,不合规票据背后隐藏着大量违纪问题;四是违反公车管理规定,个别单位超编配车,车辆资产帐实不符,把车辆挂在其他单位或个人名下由本单位使用。
(六)违规将零余额帐户资金转单位基本户。检查中发现行政事业单位违规将单位办公经费、项目资金等不符合规定款项从零余额账户转入单位基本户帐户,逃避财政管理与监督,与财政改革设立零余额帐户初衷相违背。
(七)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帐实不符、帐帐不符等。基层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成为非常薄弱的环节,一是对固定资产没有进行定期盘点,造成资产报废、毁损、受赠等不按规定程序操作,帐实不符情况普遍存在。二是固定资产未按规定及时进行移交,部分单位领导变更移交及人员调整时未对固定资产进行移交,固定资产仅有总帐而无明细帐且具体使用人不明细。三是固定资产帐簿记录不完整,对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未按规定在固定资产帐面反映。
(八)部分单位工程项目概算不科学,工程项目变更手续不完备,工程项目资金多头管理。一是未将工程项目投入使用必须实施的其他建设费用如:项目建设前期费、接水电暖费用、相关附属工程及填土垫沙等费用计入立项申请中,造成项目单位出现超概算及未经批复立项施工。二是增加概算,变更手续不全。部分单位将上级拨入专项资金和县级配套资金由县财政实行报帐制管理,自筹资金与项目前期费由乡镇财政所或单位自行管理,这种将一个项目工程资金多头管理的做法,必然造成“四难”,一是投资计划难控制,二是资金使用难管理,三是工程项目整体进展和工程全貌难掌握,四是出现问题难协调。
(九)部分单位会计基础不规范,财务人员责任心不强。有的单位帐实、帐帐、帐证、帐表不符,往来科目无明细,部分财务人员对原始凭证审核把关不严,对会计实务与财经法规知识的学习不够,导致单位会计基础工作错漏,甚至出现严重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
二、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
(一)监督管理不力。有的单位领导忽视财务监管,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不处罚,不制止,听之任之;有的单位从自身利益出发,打小算盘,不认真执行财务管理规定。有的单位内控监督流于形式,一些重大事项的决策与执行程序存在随意性。
(二)由于经费预算不足,因受县级财力影响,单位经费预算严重不足,有些单位违反规定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用于弥补单位经费支出。
(三)会计基础工作薄弱。有的单位领导对会计工作不够重视,忽视会计基础工作和管理;有的单位会计人员素质不高,法规意识淡薄,对违反会计制度和规范的行为不以为然;有的单位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内部财务监督乏力等。
(四)一些基层单位领导心怀侥幸心理,对八项规定熟视无睹,认为身在行政体系末端,对中央八项规定政策反应慢一拍,觉得对八项规定的落实往往是走个过场,对“三公经费”支出依然如旧。
(一)从增强财务管理意识入手。县级单位领导自己要深刻认识到加强财务管理工作是提高行政效率、增强拒腐防变能力的重要手段,要牢固树立依法理财的正确思想,不断加大对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视力度。
(二)审计机关及相关职责部门要将提高单位领导财经法纪意识作为重要手段来抓,积极利用各种会议及党校培训之机强调财经纪律,使领导充分了解规章制度并自觉执行,积极维护财经法纪严肃性。
(三)不断加强财务人员队伍建设。加大对基层财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力度,组织财务人员对新制度新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进行学习,积极引导财务人员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强化职业道德与诚信教育,使财务人员能在实际工作中坚持原则,自觉抵制违法乱纪行为,充分发挥会计监督和反映功能,实现从“核算型”向“管理型”、“经营型”转变,充分发挥财务人员参谋助手作用,努力提高全县财务人员综合业务水平。
(四)强化审计整改。建立由政府主导,审计具体负责、邀请人大常委会相关领导参与、纪检监察等部门密切配合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形成审计整改工作合力;进一步完善审计整改的报告制度、政府督查制度、联动制度、跟踪检查制度、问责制度、结果公告制度;采取“边审边改、专项整改、综合整改”的方式,努力构建全过程、全方位、多层次的审计整改工作格局;将审计整改结果作为政府考核、人大工作评议的重要依据,对整改不力的实行责任追究。
(五)加大对“三公”经费支出、会议费、培训费的监督管理。全面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对“三公经费”及会议费等支出项目实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强制结算目录,严格控制公务消费现金支出的范围与消费规模,公务接待要严格报销手续,实行即时报账,压缩签单挂账,车辆燃油实行定点和公务卡管理,根据不同车辆制定百公里油耗定额标准,纳入到日常考核范围。要完善“三公经费”的公开制度,实行定期公开,并加强对公开制度执行情况的跟踪检查,避免流于形式,接受全社会的监督,促使“三公经费”开支更加规范透明。
(六)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堵塞漏洞。建设单位要加强对勘察、设计、监理的管理和监督,控制不合理的变更,使实际成本与概算投资基本相符。对工程项目资金要实行归口统一管理,集中统一支付,以利于编制竣工决算和资产移交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