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单位外地出差住宿标准是340/天/人,但是2个人住一间,那2人1天的住宿费限额标准就是680元,但现在疑惑,2个人住一间,住宿标准会不会还是按340元呢?住宿费发票上显示2人1间1天450元,这算超不超标报销住宿费?
回复:
一、中央和国家机关
(一)《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
1.第三条 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2.第十一条 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二条财政部分地区制定住宿费限额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消费水平等因素,提出所在市(省会城市、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的住宿费限额标准报财政部,经财政部统筹研究提出意见反馈地方审核确认后,由财政部统一发布作为中央单位工作人员到相关地区出差的住宿费限额标准。
对于住宿价格季节性变化明显的城市,住宿费限额标准在旺季可适当上浮一定比例,具体规定由财政部另行发布。
第十三条 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住普通套间,司局级及以下人员住单间或标准间。
第十四条 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
(二)《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财办行〔2014〕90号)
“12.司局级以下级别人员是否要求2人住1间房?
新修订的差旅费管理办法实行分地区按级别制定每人每天住宿费开支标准,在规定标准之内出差人员可以自行选择与其级别相适应的房间类型,对2人住1间房不再作硬性规定。”
二、地方
(一)《湖南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湘财行[2018]67号)
1.第十二条 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2.第十三条 工作人员出差,执行分地区、分级别住宿费限额标准(见附表)。
3.第十四条 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限额标准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
4.第二十二条 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订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凭据报销。
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
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按规定标准包干补助,不凭票报销。
出差人员当天往返的,按一天计算核报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未按规定开支差旅费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二)《湖南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湘财行[2018]68号)
3、出差人员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差旅费如何报销?
出差人员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以下两种情况可以报销差旅费:一是住在自己或亲朋家里的,由出差人员说明情况并经所在单位领导批准,可以报销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二是到边远地区出差,无法取得住宿费发票的,由出差人员说明情况并提供付费证明,经所在单位领导批准,可以在住宿费标准限额内据实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综上所述:
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财办行〔2014〕90号)第12问“12.司局级以下级别人员是否要求2人住1间房?新修订的差旅费管理办法实行分地区按级别制定每人每天住宿费开支标准,在规定标准之内出差人员可以自行选择与其级别相适应的房间类型,对2人住1间房不再作硬性规定”的规定,司局级以下级别人员出差对房间类型不作硬性规定,自行选择住单间或标准间。
根据差旅费报销“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的规定,2人出差住一间房,每日限额标准为340元*2人*1天=680元/天,发票金额为1天450元,所以可在2人1天的住宿标准限额680元之内凭发票450元据实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