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付职工薪酬”中,除去工资科目、社保科目、职工福利科目外,其他科目根据企业需求设立,没有强制要求。一般企业对职工薪酬的工资部分、社保部分、福利费、困难补助、辞退福利、职工教育经费等分别核算,所以职工薪酬下需要设置对应的二级科目。具体如下:
1、工资:此二级科目核算内容包括,职工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奖金、各种津贴及提成等现金收入。但“公务费”不交个税,所以不在此科目核算。
2、社保(五险一金):核算社保公司承担部分,由于社保公司承担部分在计提环节出现,所以需要单独二级科目来核算。个人承担部分记入工资内核算,在发放环节扣除。
3、福利费:核算除工资外的职工福利,税前扣除受到工资总额14%的限制。
4、辞退福利:核算辞退员工时给予的额外补偿。税前可全额扣除。
5、职工教育经费:用于对职工培训的经费,税前扣除,也受到8%的工资总额限制。
6、其他:核算除以上5种情况以外的职工薪酬支出。如职工困难补助、职工特殊津贴等。
一般企业以上6个明细科目即可覆盖职工薪酬的所有业务。如果是上市公司,则需要对职工的薪酬核算更加规范,需要增加带薪缺勤、利润分享计划、设定提存计划、设定收益计划义务等科目核算职工的长期收益部分。
1、职工薪酬的计提
职工薪酬计提是将当期职工薪酬归入成本或费用当中。借方记需要归属的成本或费用科目,贷方记“应付职工薪酬”。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在建工程等(根据员工岗位)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应付职工薪酬—— 社保(企业承担部分)
应付职工薪酬—— 福利费
说明:在账务实操过程种,职工福利费并不是在发放或使用时才记入相应成本,而是在计提工资的同时,计提14%的职工福利费。企业在根据职工福利费的贷方余额,发放职工福利。
2、职工薪酬的发放
职工薪酬发放环节主要涉及个税与社保(包括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的扣除。分录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 — 工资
贷:银行存款 (实际支付工资)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其他应付款—社保(个人承担部分)
ps:请各位小伙伴不用再给张章纠结这个问题,如果是先缴纳社保,个人承担部分记借方“其他应收”,先发工资后缴纳社保,则代缴部分计入"其他应付款",咱不接受反驳。
3、社保的上缴
借:其他应付款— 社保(个人承担部分)
应付职工薪酬— 社保(企业承担部分)
贷:银行存款
4、个税上缴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5、职工福利
集体职工福利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
发放职工手里的福利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6、职工教育经费
借:职工应付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同时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在建工程等(根据员工岗位)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说明:用在职工身上的支出,如发放商品福利,其进项税都不允许扣除,自产商品需要按照公允价值缴纳增值税。但“职工教育经费”例外,其进项税可以抵扣,这也体现了国家在员工培训上的政策支持。
7、辞退福利
因为裁员而支付给员工的辞退补贴,一次性记入“管理费用”,不再根据职工岗位确定成本。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辞退福利
贷: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
《小企业会计准则》并没有对带薪缺勤要求处理,实务中大部分企业对带薪缺勤也不进行处理,而是按照非缺勤状态处理。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特别是对财务数据要求严格的企业,如上市公司或准备上市公司。其处理带薪缺勤的支出与正常工资的支出区分开。
带薪缺勤分为两种性质。一种,如病假、丧假、婚假、探亲假等带薪假期,其享受带薪假期不能累加,离职前未享受部分不能从企业获得现金补偿的带薪休假,我们称之为”非累积带薪缺勤“;一种,如年休假,其享受假期,取决于在企业服务的时间长度,假期可以累积、可以延后、离职未享受部分可以从企业获得现金补偿的带薪休假,我们称之为”累积带薪缺勤“
1、非累积带薪缺勤
借:对应的费用/成本科目
说明:非累积带薪缺勤的核算与当期工资的核算完全一致,账务处理过程种可以视作基本工资的一部分进行处理。
2、累积带薪缺勤——发生时
借:对应的费用/成本科目
贷:应付职工薪酬——累积带薪缺勤
说明:根据会计的权责发生制,累积带薪缺勤虽然可以结转至以后期间享受,但应在员工有权力享受带薪缺勤的当期记入相应的成本。
3、累积带薪缺勤——月底结转
借:应付职工薪酬——累积带薪缺勤
贷:其他应付款——XX年休假等
4、累积带薪缺勤——员工行使权力时
借:其他应付款——XX年休假(与当月工资合并计提个税)
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