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4-11-30深圳注协
广东明心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检查通知送达公告
深圳市巨源立德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检查通知送达公告
广东明心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检查通知送达公告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4-11-30
广东明心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王素玲、齐麟睿、曹扬扬、梁艳、徐敏、宋维山、何志坚、罗媛: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规定,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会协〔2024〕37号)的要求,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市注协”)原定于2024年9月至10月,对你所(你)开展执业质量检查。市注协多次致电尝试联系你所(你),均无法与你所(你)取得联系。同时,市注协检查组前往你所(你)经营场所地址进行实地核查,发现该地址不实。
基于上述情形,市注协现将检查通知公告送达,公告期30日,请你所(你)于公告期间到市注协领取检查通知书,并指定专人负责对接检查工作相关事宜。公告期满视为送达,市注协将依据相关规定采取下一步处理措施。
特此通知。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4年11月29日
深圳市巨源立德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检查通知送达公告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4-11-30
深圳市巨源立德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董建华、张璐、刘婷、王攀、张译元、朱润蕾、李世安、王秀玲、侯玉昆、崔贺杰、武建、章礼善: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规定,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会协〔2024〕37号)的要求,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市注协”)原定于2024年9月至10月,对你所(你)开展执业质量检查。市注协多次致电尝试联系你所(你),均无法与你所(你)取得联系。同时,市注协检查组前往你所(你)经营场所地址进行实地核查,发现该地址不实。
基于上述情形,市注协现将检查通知公告送达,公告期30日,请你所(你)于公告期间到市注协领取检查通知书,并指定专人负责对接检查工作相关事宜。公告期满视为送达,市注协将依据相关规定采取下一步处理措施。
特此通知。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4年11月29日
2、2024-09-20财政部
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送达公告
深圳市巨源立德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张璐、侯玉昆,深圳市度支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王素玲、姚青华、万巧霞、姚忱(广东明心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赵晓芳(深圳文本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等法律规定,财政部组织检查组于2023年对你所开展了专项检查。2024年8月,财政部向你所(你)下达了《财政部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财监法〔2024〕213号、214号、221号、224号、231号、242号、243号、244号、247号)(以下简称告知书)。
财政部此前采用邮寄方式向你所(你)送达告知书,但无法获取你所(你)联系方式。同时,财政部已派员至你所(你)原办公地址,将告知书留置该处。现依法向你所(你)公告送达告知书。如你所(你)已收到留置的告知书,请将送达回证寄回,否则请你所(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财政部领取,逾期视为已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你所(你)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对财政部拟作出的行政处罚有异议,可以自收到告知书之日起五日内书面提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你所(你)对财政部拟作出的行政处罚,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如要求听证,可以在告知书送达回证备注栏内签署意见,也可以自收到告知书之日起五日内书面提出。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联 系 人:财政部监督评价局
联系电话:010-61965489、61965469。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一巷甲一号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行业管理信息系统
广东明心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广东明心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联系人:周女士
办公地址及通讯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红岭北路中深国际大厦2703
电子邮箱:1062712030@qq.com
证书编号:47470353
联系电话:0755-11111111
登记信息
批准设立机关:深圳市财政局
出资额或注册资本:501(万元)
批准设立文件号:深财会[2021]40号
组织形式:普通合伙
批准设立时间:2021-07-13
主任会计师/首席合伙人:杨丽芳
合伙人或股东人数:2(请点击)
注册会计师人数:9(请点击)
注册会计师人员人数:9(未分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行业管理信息系统
深圳市巨源立德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深圳市巨源立德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联系人:张璐
办公地址及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天安车公庙工业区天济大厦F4.8 7C755
电子邮箱:745173247@qq.com
证书编号:47470247
联系电话:0755-28711932
传真:0755-28711932
邮政编码:518000
网址:无
登记信息
批准设立机关: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件号:深财会[2011]39号
批准设立时间:2011-05-17
出资额或注册资本:50(万元)
组织形式:普通合伙
主任会计师/首席合伙人:张璐
分所数量:无(详见设立分所情况)
合伙人或股东人数:2(请点击)
注册会计师人数:12(请点击)
非注册从业人员人数:48(请点击)
注册会计师人数(含分所):12
非注册从业人员人数(含分所):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