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优秀法律职业人的一步之遥

文摘   2024-07-29 20:20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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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久没发文章了,今天浅浅来一波标题党,看看阅读量能不能涨上去。

假如问你,一个好律师最重要的品质,除了“专业”以外,还有什么品质很重要?

一千个人心目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但我现在觉得,“务实”对法律职业者来说也很重要。

什么是“务实”的品质?简单来说,就是给出解决方案。再具体一点,就是具有可行性的解决方案。

答案看起来很简单且毫无悬念对吗?但实践中不难发现,这一点真的还挺难实现的。

为什么道理这么容易落实起来这么难?

首先,当然是因为法律人和“责任”、“风险”打交道,保守是法律人的普遍倾向。一个拿捏不好,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这是法务的建议”、“律师给我们的方案”……谁都不想成为“罪魁祸首”,与其事后追责,不如缄默不言。很多法律人掌握不好其中分寸。

其次,很多法律人(这里着重指律师)在相对单一的律所环境中成长起来,不了解公司业务开展的实践。有时候会想当然地给出自己认为的理想方案,但不符合实际情况。比如,商业世界中很多商业承诺或约定有可能就是微信当中的三言两语,或者觥筹交错中的只言片语。对法律人来说,可能觉得不可思议,但对生意人来说,这可太正常了。有时候一个案子愣是全部口头约定,书面沟通少之又少。再比如,对于一些公司而言,公司机构之间部门繁多。项目或诉讼中材料的提供往往需要协调各方,律师的需求很难在短时间内解决。而有些公司的组织架构相对扁平化,但部门职责边界清晰,因此虽然提供材料很迅速,但决策流程需要协同若干部门。律师如不能根据客户的特点灵活调整自己的方式方法,很容易被客户诟病。

再次,不同的法律人对于“业务决策”的介入程度是不同的。有些法律人可能会认为,法务或律师只给法律上的建议,业务上的决策并不属于职责范围;但对有些问题而言,表面上是业务问题,深层次还是需要法律人给出更精细的法律意见才能解决的问题。譬如说,项目中公司囿于成本考量,很多事情不能面面俱到,而是需要有所取舍,业务和风险之中需要达成动态的平衡。对于这种具体事务的决策,公司领导依赖法务部,法务部依赖具体的某个执行者或外部律师。如果执行者或外部律师轻飘飘一句“这属于公司的商业决策”,可想而知,听者极有可能暴跳如雷。此时,如果另外一位执行者或律师能够先对通盘法律风险进行分析,并对风险的重大程度和紧急程度进行排序,甚至,可以给出一个有优先级排序且具体到部门/个人的执行方案,相较之下孰优孰劣,一目了然。

也许有人会问,我把这些事情都做完了,听取我这方案的人岂不是什么都不用做?只要负责接受或不接受就行了。对听取方案的人来说,Ta的工作并不在于制定方案,而在于帮助你判断你的方案是否在公司的层面可行(如果是甲方和乙方的关系,法务还需要负责后期的落地执行)。这就是所处的角色分工不同之处。

有时候,有些问题确实无解,商业决策必须冒一些风险。在风险提示已经到位的情况下,一句“保持对相关法律风险的动态关注,如有外部风险环境的变化将及时发出提醒”也是一个解决方案。至少,在这个事情上法务或律师已经把自己能做的事情都做完了。


现在,我们把问题剖析完了。如何成为一个务实的法律工作者,答案似乎显而易见了:

首先,当然是要怀抱“解决问题”的心态。法务可能还并不明显,对律师来说,能够上门的客户必然是带着问题过来的,而律师的使命很简单,就是帮助客户解决问题。如果凡事抱着一种“我只解决我这部分的问题”或者“不属于我的问题我不解决”,那恐怕职业竞争力会很明显减弱。可别小看这一点,很多人的心态真的就是“给多少钱干多少活”。我倒也无意指摘这种心态。只不过站在法务的角度,如果一个律师能够把我焦头烂额的事情有理有据地分析清楚,还给我指了一条明路,我必然要大力举荐这位律师。

不过这里需要提醒的是,“解决问题”不代表“大包大揽”,解决问题的同时还要把问题解决好。属于财务决策的问题,法务/律师当然不宜越俎代庖;但是有没有能力指出问题的卡点在哪一方并找到对应的一方解决问题,这是我们所说的解决问题(而不是为了解决问题制造了更多问题)的能力。如何准确地识别哪个部分属于法律问题,哪个部分不属于法律问题,哪个部分属于基于法律意见的非法律问题,这已经难倒一批新手“法师”了。解决了这个问题,基本上算是可以走出新手村了。

其次,我还是提倡在不同的案件和项目中要有一定的灵活性。不同的合作方,打交道的方式方法需要有所调整。这很依赖于个人在具体事务中的观察和思考,并没有一劳永逸的解决方案。

再次,无论是律师还是法务,都要有一定的商业意识。我遇到很多律师朋友询问我:作为一个工作七八年的律师,上岸甲方时怎么才能具有商业意识?我开玩笑说,很简单,就是做生意的心态啊。你站在老板的角度,一定会想我为什么要花这笔钱,我可以怎么花这笔钱得到更高性价比的产品或服务,怎么可以省点钱,怎么样可以多赚点钱,怎么样可以少赔点钱。这就是最朴素的“商业意识”。

打个比方,律师当然是解决法律问题的专家,但法务还需要考虑方案在企业内部的落地,甚至可能遇到其它部门的阻拦和掣肘,所以不得不考虑一个项目得动用多少人力物力和预算。律师是帮助企业解决法律问题的,律师也要有未雨绸缪的意识。除了法律分析,还要让客户能够清晰地感知自己在这件事上花费多少成本,可以获得多少收益。这可以说是基本的推销技巧了,假如这个问题说得不够生动明白直接,客户怎么能够信任你的出现是帮TA解决问题。

再比如说,法务修改合同。除了字斟句酌以外,还要考虑合同以外双方的博弈,促成双方把生意做起来,而不是改一个合同搅黄了一单生意。如有兴趣,可以移步往期文章:《法务的风险意识与共赢思维》。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我时常说法律是一门关于商业和社会运转规则的学科。掌握这套学科知识的人,如不能抱着一颗入世的心,那高大上的理论也就只能悬浮于半空之中。

愿诸位能够和我一样,感受到法律实践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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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理田上草
一个红圈律师的法务转型之路,偶尔闲聊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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