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龙山小学校2024年秋季招生简章

文摘   2024-06-11 12:52   重庆  


重庆市渝北区龙山小学校

2024年秋季招生简章


为规范做好龙山小学校2024年秋季招生工作,根据市教委《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发〔2024〕6号)和区教委《关于印发<重庆市渝北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的通知》(渝北教发〔2024〕150号)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招生简章。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和公民同招入学政策,全面实施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切实增强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透明度、便捷度,营造良好教育生态,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教育满意度。



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入学。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2024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凡年满6周岁及以上儿童,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和条件不具备的农村地区村校(点)的儿童入学年龄可适度放宽。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可向区教委提出申请缓学或休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须重新提出入学申请。

(二)坚持免试入学。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均应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学校不得采取考试、评测、面试,或者将校外培训机构组织的各类文化课考试成绩、奥数考试结果、培训证书以及学科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的参考和依据。

(三)坚持规范公平。严格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招生纪律要求。严格按照招生程序,遵守各项工作时间节点,层层落实各级招生工作责任,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程序公正、过程公开、结果公平,实现阳光招生、阳光录取、阳光入学。

(四)坚持公民同招。严格落实国家、市级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规定要求,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同步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及录取工作均纳入全市“教育入学一件事”招生报名系统统一管理。

(五)坚持惠民有感。全面启动“教育入学一件事”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线上录取,优化报名流程,简化审核材料,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全时段为学生及家长提供招生政策、咨询答疑等众多服务,切实做到信息公开、流程清晰、环节快捷、材料精简、时效增强。



 招生办法

(一)“三对口”学生入学


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实行“三对口”,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在对口学校入学。适龄儿童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

以下特殊情况,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入学:

1.符合“三对口”条件,迁入户籍未满1年的适龄儿童;

2.符合“三对口”条件,本人和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份额未达51%的适龄儿童。

(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两为主”政策,保障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指户籍登记在区外,随务工父母到渝北城镇区域同住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申请入学时,需提供如下信息:

1.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法定监护人在渝北区的合法住房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租房者应附租房合同和房东房产证复印件)。

3.法定监护人在渝北区的合法工作证明(本人就业劳动合同或摊位租赁合同或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等),截止2024年6月15日,现在我区用人单位工作(个体经商)6个月以上并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个人参保证明(纳税证明)。

4.法定监护人在渝北区的合法居住证明。法定监护人为市外户籍的,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居住证明(2024年6月15日前公安机关签发的居住证),不符合办理居住证条件的,可提交由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登记凭证(2023年12月15日前办理的)。

对符合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的,根据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地、结合周边学校布局、办学规模和实际招生情况,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

(三)学生转学


1.“三对口”学生转学

凡2023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户籍在我区的适龄儿童,6月24日至26日家长(学生)持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结(离)婚证、出生证明、原学校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对应划片学校登记审核,审核通过后,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如无空余学位,学校将名单交由辖区教管中心,由辖区教管中心统筹安排入学。毕业年级按学籍相关规定,原则上不办理转学。

2.流动人口随迁子女转学

因学位有限,城区不受理流动人口随迁子女转学申请。

(四)特殊群体学生入学


1.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学校接收招生范围内的残疾适龄学生入学。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公办学校接收招生范围内适龄轻度残疾儿童随班就读;中、重度本区户籍残疾儿童,由区教委协助其进入渝北区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安排送教上门,依法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极个别特别严重的残疾儿童,须按相关规定依法办理缓学手续。

2.各类优待政策对象子女入学

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烈士、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援藏干部、华侨、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在渝工作的外籍专家等,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照相关规定,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入学。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按照《新重庆人才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时间安排

(一)子女信息维护。2024年5月14日—5月16日,申请2024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的学生家长分区域、分时段登录“渝快办”网站(https://zwykb.cq.gov.cn)教育入学一件事专栏(以下简称“专栏”)或“渝快办”APP教育入学一件事专区(以下简称“专区”),对户籍地址、居住地址、监护人手机号码等入学相关信息进行填写,在线完成子女信息维护。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家长应凭有效证件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并修正。

(二)正式报名时间。入学适龄儿童只能选择一所学校报名,公办、民办及“民转公”学校三类不能兼报。所有符合我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于2024年6月11日-2024年6月15日(8:00-22:00)进行网上报名。

(三)审核录取时间。对已完成正式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及家长,学校将于6月18日前对相关证件材料和报名信息逐项进行核验。

6月18日前,对“三对口”核验结果有异议的家长(学生)持相关材料原件到对应划片学校复核,复核通过后,由对应学校予以录取。

6月25日,对从民办学校回到公办体系报名的“三对口”核验结果有异议的家长(学生)持相关材料原件到对应划片学校复核,复核通过后,若原“三对口”学校学位已满,由区教委统筹。

(四)结果查询确认。学校完成网上报名信息核验后,将及时告知家长通过登录专栏或专区查询报名录取结果并予以确认,符合“三对口”的适龄儿童应在6月20日前完成入学确认。

(五)发放入学通知。“三对口”入学于2024年6月30日前,学校将通过“渝快办”陆续发放电子入学通知书,生成入学“报到码”。家长可以对入学通知书进行查看、下载、打印,并按学校通知办理入学手续。

对因错过报名时间等特殊原因未完成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学校在学术报告厅(正大门右侧)设立线下报名登记服务点,于6月21日(上午9:30-12:00,下午2:00-5:00),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指导,协助适龄儿童家长报名,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入学权益。

所有被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入学时,小学新生须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可在龙山社区服务中心开具),开学后及时向学校提供。



 工作要求

(一)合理控制办学规模


学校着力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严格按照区教委下发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规模,坚决防止产生大班额。

(二)严格规范招生程序和时间


1.方案报备

2024年6月9日前,上报区教委《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发布招生信息

2024年6月10日,在学校大门外宣传栏及微信公众号,公布学校招生入学政策、工作安排、报名程序、招生片区路段范围、入学登记通告等相关信息。

3.家长线上集中报名

龙山街道:2024年6月13日8:00-6月13日22:00。

4.线上审核

“三对口”学生审核时间:2024年6月15日—6月16日。

流动人口学生线上审核时间:以辖区教管中心通知时间为准。

5.发放电子入学通知书

“三对口”学生:2024年6月30日前

流动人口学生:2024年7月10日前

6.上报招生信息

2024年7月20日前,书面上报区教委基础教育科招生报名及录取完成情况。

(三)强化控辍保学工作


学校落实控辍保学工作责任,严防新增辍学失学现象发生,持续巩固“义务教育有保障”攻坚成果。对无故未按时报到入学的,要加强家校联系,及时了解情况,切实做好疑似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对家庭困难、身体残疾、随迁子女、留守儿童、返乡儿童等特殊学生群体,以及有学习困难、外出打工等辍学高风险倾向的学生,建立健全“一对一”关爱帮扶机制。高度关注在“私塾”“读经班”等社会培训机构接受教育或在家接受教育的学生,对未按《义务教育法》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学校要立即启动义务教育学生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对其法定监护人发放劝返通知书,切实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责任,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四)加强学生学籍管理


学校做好为学生转接学籍和新建学籍工作,严格落实学生“人籍一致,籍随人走”要求,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严禁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招生区域

招生范围:龙山街道天竺路社区、冉家坝社区、余松路社区所辖地域“三对口”适龄儿童。

主要包括:盛世北辰(天竺路6号);盛世北辰(天竺路59号);阳光地中海(余松路299号);龙腾新苑安置小区(天竺路91号);祥弘当代城(龙山路355号);龙湖大城小院(百灵路2号);华渝怡景苑(天竺路18号);船舶小区(龙山路399号);佳居花园A区(余松路501号);渝安龙都(龙山路303号);逸静丰豪(龙山路233号);健康家园(天竺路300号);南桥静月(龙山路200号);绿苑小区(旗山路300号);新城丽都(龙山路72号);蜂巢小区(余松路449号);单体楼(余松路465号);香草天空(天竺路269号);渝景大厦(天竺路249号);凡阁(旗龙路69号);金易E世界(百灵路1号);重庆兰园(旗龙路77号);华渝七小区(五洲新村209号);华渝七小区(五洲新村208号);华渝七小区(五洲新村207号);华渝七小区(五洲新村205号);华渝七小区(五洲新村204号);华渝七小区(五洲新村203号);华渝七小区(五洲新村202号);华渝六小区(五洲新村206号);新意境小区8幢(龙山路558号);渝景大厦(天竺路241号);凡阁(旗龙路67号);龙苑大厦(天竺路201号);升伟新意境8幢(新意境小区8号);升伟新意境9幢(新意境小区9号);安泰佳苑(余松一支路15号);龙湖紫都城(余松一支路6号)。



 联系电话

招生咨询电话:023-67069968


渝北教育微信公众号

龙山小学校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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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龙山小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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