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女性正在孟加拉国首都达卡郊外加济布尔的一座工厂建筑上安装太阳能电池板。孟加拉国电力发展局正准备发布招标公告,计划在私营部门建设10座并网太阳能发电站,每座发电站的容量为50兆瓦。图片来源:Imago / Alamy8月27日,孟加拉临时政府电力能源与矿产资源部(the Ministry of Power Energy and Mineral Resources)取消了42个电厂项目的合同,其中37个项目为可再生能源电厂。这些电厂要么依然在试点阶段,要么已经取得了孟加拉电力发展委员会(Bangladesh Power Development Board,简称BPDB)开具的意向书,表示其符合规定、可以开工建设。这些被取消的合同有些已经签署,有些按照2010年《快速改善能源与电力供应(特别)法案》[Speedy Enhancement of Power and Energy Supply (Special) Act 2010,下文简称《特别法案》]正处于招标阶段。该法案由上一届政府通过,允许电力能源与矿产资源部接受未经招标的合约安排。临时政府宣布,未来一切公共采购都将按照公开流程进行招标,着重加强透明度。在被取消的项目中,有30个项目是由来自15个不同国家的投资者以合资或者“建设-拥有-运营”(build-own-operate)的模式进行的。后者指私营公司购得电厂项目的建设及一定时间内的经营权。包括收到意向书的海外投资者在内的一些投资者已经在各自的项目中投入了大量资金,据估算总计达到2亿美元。如果政府不重新审视自己在这些项目上的立场,那么其取消项目的决定可能引发法律纠纷。此外,在没有给出替代方案的情况下取消如此多的可再生能源项目,很可能会给投资者留下临时政府并非全力以赴发展清洁能源的印象,从而给当局刺激可再生能源投资的其他举措蒙上阴影。不过,正如我们最近在孟-中可再生能源论坛(Bangladesh-China Renewable Energy Forum)上的发言所阐述的那样,我们认为仍然可以达成一个双赢的解决方案。临时政府可以采取“逆向拍卖”法,即报价最低者得的方式,在已被取消项目的投资者中为新的可再生能源项目招标,并在未来的可再生能源项目招标中采用公开竞标程序。同时采取上述两种措施将使海外投资者和希望投资孟加拉可再生能源行业的资方安心,同时将项目带来的影响降至最低。这样做将使投资者建立起对临时政府和孟加拉商业环境的信心,积极促进孟加拉可再生能源的发展。中国是全球最大的可再生能源投资方,在孟加拉可再生能源行业投资中占比遥遥领先,因此减轻中国潜在投资者的担忧尤为重要。 中国当前及潜在的利益被取消的项目规划发电能力总计达到5300兆瓦,其中包括37个总发电能力3100兆瓦的可再生能源项目。中国是孟加拉第三大投融资来源国。这次被取消的项目中有四个是中国投资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总计发电能力450兆瓦。这四个中国提供融资的电厂均为独立发电商(Independent Power Producers)所有,即发电并向电网出售电力的私营企业。融资结构包括合资(Lama项目)、70%控股(Madarganj项目)以及100%独资(Ghoradhap和Gauripur项目)。这些项目被取消,很可能会对中国的和其他地区的投融资方产生不同程度的财务影响。尽管这四个项目总发电能力看似不大,但中国对孟加拉能源行业投资由来已久。根据美国企业研究所(American Enterprise Institute)数据,从2010年到2023年,孟加拉能源行业从中国获得123亿美元的投资,其中煤电项目投资占半数以上,替代能源项目仅占4.8%。中国扩大可再生能源投资的能力巨大,尤其是考虑到其有意增加可再生能源投资且承诺停止在海外建设燃煤电厂的情况下,孟加拉应当抓住机遇,进一步吸引中国投资。此外,鼓励中国可再生能源投资有助于吸引其他外国投资者,从而加强孟加拉可再生能源行业的海外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