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受理条件:
符合流域(区域)综合规划以及专业、专项规划。
02
设定依据:
1.《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第二条。
2.《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十九条、第三十八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十七条、第二十七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第三十三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03
所需材料:
1.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申请表。
识别二维码下载申请表
2.建设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工程建设方案(项目申请报告、备案材料)。
3.项目建设的依据文件、材料。
4.建设单位关于水工程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的请示文件。
5.关于申请同意工程建设的请示。
识别二维码下载示例样表
6.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04
办理时间和地址: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凉山州-西昌市-航天大道三段街道-7号,凉山州政务服务中心1楼综合受理窗口或3楼水利局窗口。
05
网办地址:
打开四川政务服务网凉山分站点(https://lsz.sczwfw.gov.cn/)--“直通部门”--“州水利局”--“水工程洪水影响评价审批”--“在线办理”。
温馨提示:本事项可全程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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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工程是指什么?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试行)》中所称水工程,是指水库、拦河闸坝、引(调、提)水工程、堤防、水电站(含航运水电枢纽工程)等在江河、湖泊上开发、利用、控制、调配和保护水资源的各类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