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受理条件:
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确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类别。
02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
03
所需材料:
1.申请审批和同意公示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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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本和光盘。
04
办理时间和地址: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凉山州-西昌市-航天大道三段街道-7号,凉山州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受理窗口或3楼16号生态环境局窗口。
05
网办地址:
打开四川政务服务网凉山分站点(https://lsz.sczwfw.gov.cn/)--“直通部门”--“州生态环境局”--“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市级)”--“在线办理”。
温馨提示:本事项有中介服务。
服务多一点
环境影响登记表需要报政务中心审批吗?
不需要,国家对环境影响登记表实行备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