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受理条件:
符合流域(区域)综合规划以及专业、专项规划。
02
设定依据:
《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
03
所需材料:
1.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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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关于项目审查的请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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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与第三方利害关系的协议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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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办理时间和地址: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凉山州-西昌市-航天大道三段街道-7号,凉山州政务服务中心1楼综合受理窗口或3楼水利局窗口。
05
网办地址:
打开四川政务服务网凉山分站点(https://lsz.sczwfw.gov.cn/)--“直通部门”--“州水利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审批”--“在线办理”。
温馨提示:本事项可全程网办。
服务多一点
集体经济足够就可以申请修建水库吗?
不是。建设项目应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远规划、流域综合规划、区域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符合水利产业政策和国家有关投资建设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