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象中,这是我第二次看到教育局发类似文件,学生不戴头盔,班主任一票否决。
简直乱弹琴。
老师不是神仙,教育并非万能,学生屡教不改,凭什么让老师来背锅?
按照这个逻辑,有人酒驾,是不是先处理媒体?
因为媒体经常教育读者,喝酒不开车。
接着应该处理政府。
因为政府不断教育公民,开车不喝酒。
最后交警全体背锅。
因为他们负有直接管理之责任。
笑~~~
有人会说,学生是未成年人,老师有教育之责。
此话不假。
但老师有教育之责不等于老师要承担教育不利的所有后果。
老师没有进行教育劝导,那是老师失职。
如果老师多次强调,学生依旧我行我素,这个时候再处分老师,既缺少理由,又无甚效果。
纯纯欺负人。
倘若通过让交警背锅来整治酒驾,估计每天都是排队酒驾的吧。
正常的逻辑应该是:只要老师履行了必要的教育义务,他就无需为此再承担额外的责任。
真想解决学生骑车不戴头盔的问题,罚款便是。
小人畏威不畏德,通过影响切身利益来规劝,比单纯说教管用一万倍。
有关部门不想承担朝学生伸手的骂名,又想对上下有所交代,只能苦一苦老师了。
那些鼓噪起哄的看客,一如先生笔下围观砍头场景的人儿,颈项都伸得很长,仿佛许多鸭,被无形的手捏住了的,向上提着。
其实,老师又何尝不像一只鸡?
猴子犯事,用来儆猴的鸡。
下的蛋不属于自己,锅却是自己的鸡。
会下蛋就有下不完的蛋,还要被不下蛋的反复折腾的鸡。
不过是一群辛劳的、软弱的、逆来顺受的鸡层服务者罢了……
几乎没有权利,只能说教,与之匹配的责任又有多大?
好意思让他们背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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