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告诉你身边的人,不要再去捕捉野生蝎子了,真的是违法行为!
近日,多地警方破获了多起非法猎捕野生蝎子的案件,令人痛心的是,有很多人因此被捕。这些案件的发生,让我们不得不再次审视保护野生蝎子普法与科普宣传的重要性。
野生蝎子具有重要的生态价值和科学价值。一只蝎子一年可捕杀蝗虫等有害昆虫一万多只,是有害昆虫的虫卵及幼虫的天敌,堪称“草原卫士”。然而,每年6月至9月是蝎子的繁殖期,若在此时大规模捕捉,会致使其数量锐减,生物链断裂,对当地生态平衡造成严重破坏,给农牧业生产带来严重隐患。
目前北方的野生蝎子,分布在甘肃、宁夏、内蒙古、新疆的多半是条纹正钳蝎,属于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在内蒙古、新疆等地被列为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因此捕捉野外的蝎子是犯法的,具体可看下面两篇文章:
蝎子的生存环境一旦被破坏,就很难恢复。它们在自然界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是生态系统中重要的一环。我们不能因为一时的利益而忽视了对它们的保护。
或许有人认为捕捉几只蝎子无伤大雅,但正是这种“小恶”的累积,才导致了如今野生蝎子数量的减少。问题还是违法行为,我们不能等到生态平衡被严重破坏后或被抓后,才追悔莫及。
近年来政府和相关部已经开始加强监管和打击力度,严禁非法猎捕、出售、收购野生蝎子的行为,并形成有效的威慑。以后可能会更加力度的打击捉野生蝎子的违法行为。
保护野生蝎子,需要我们每个人的努力。首先,我们要增强法律意识,了解到非法捕捉野生蝎子是违法行为,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其次,要摒弃不良的消费习惯,拒绝购买和使用野生蝎子制品。同时,我们也应该积极向身边的人宣传保护野生蝎子的重要性,让更多的人知道野生蝎子对我们的生态很重要,而且在野外捕捉属于违法行为,千万不要以身试法。
最后也呼吁电商平台能够下架所有的捕捉野生蝎子的紫外线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