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描述
专审认定
为审核小尚中共党员身份的真实性,人力资源部联系其原工作单位了解情况,询问其是否有恢复党组织生活。小尚原工作单位提供了小尚的退党申请及处理情况报告,其原工作单位经过慎重研究,按程序把小尚从党内除名。经了解,小尚出国前申请了保留党籍,保留期限自2018年6月9日起至2019年6月9日止。出于个人发展考虑,小尚研究生毕业后于2020年1月起留在美国工作,原单位多次与其联系办理党员身份事宜,但小尚表示不回国发展,并提出了退党申请。
人力资源部把原单位的除名处理报告及个人的退党申请存入小尚干部人事档案第六类,明确小尚已不是中共党员。
政策依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九条 党员有退党的自由。党员要求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审核要点
审核时要注意查看《干部履历表》中的政治面貌信息,如果是群众但有入党材料的,需要核查党员身份并追收相关材料归档,形成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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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知识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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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小楠
校审:李琳琳 谢碧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