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老年阅读工作,民政部等14部门印发意见

职场   2024-11-06 10:17   北京  


近日,民政部、全国老龄办、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等1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老年阅读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八项具体工作举措,包括丰富读书活动、培树读书品牌、扩大老年读物供给、加强数字资源建设、优化老年阅读环境、加强老年阅读辅助人才培养、推进老年阅读标准化建设及鼓励老年人学有所用。

文件全文请看👇

关于推进老年阅读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老龄办、党委宣传部、党委网信办、教育厅(教委)、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文化和旅游厅(局)、退役军人事务厅(局)、广电局、总工会、团委、妇联、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老龄办、党委宣传部、党委网信办、教育局、农业农村局、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总工会、团委、妇联、残联: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深化全民阅读活动的重要部署,保障老年人基本阅读权益,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阅读需求,进一步提升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老年阅读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引导广大老年人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让广大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让老年生活成为有作为、有进步、有快乐的重要人生阶段。

坚持为老服务,保障阅读权益。充分保障老年人平等、充分、便捷享受阅读的权利,进一步完善无障碍阅读环境建设,为老年人提供更高质量的阅读产品和服务,满足老年人对精神文化生活的新期待。鼓励老年人运用阅读所得丰富晚年生活,在自我提升、家庭教育、代际传承、权益保障和社会参与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坚持城乡均衡,推进阅读普及。统筹推进城乡老年阅读服务均衡发展,加快推进农村、城市公共文化服务资源整合和互联互通,有效提升老年阅读服务的可及性和便利性。把老年人纳入全民阅读重点保障对象,针对不同阅读需求的老年人分类施策、分层指导,强化示范引领带动,更好服务学习型社会建设。

坚持政府主导,实现多元参与。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在老年阅读工作中的统筹作用,注重激发各类社会主体参与老年阅读推广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各方资源优势,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老年阅读的良好局面。积极培育和引导老年人文化消费需求,加强理念创新、制度创新、方式创新,推动老年阅读行动长效开展。

力争到2027年,优质老年读物的供给能力显著增强,纸质读物、数字终端的适老化水平有效提高,老年阅读服务体系基本完善,老年阅读友好氛围更加浓厚;涌现出一批群众喜爱、参与性强、影响力大的老年阅读品牌项目,培育出一批热心公益、素质过硬的老年阅读组织和辅助人才;广大老年读者数量明显增长,阅读质量显著提高,基本阅读需求得到有效满足。

二、工作举措

(一)丰富读书活动。在每年全民阅读大会、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敬老月”期间,开展全国性老年阅读推广活动。定期开展向全国老年人推荐优秀出版物活动。各地要因地制宜,充分利用重要传统节日和节气、重大节庆和纪念日、国家重大活动和重要事件,有针对性地组织丰富多彩、主题鲜明的老年读书月、读书周、读书节活动。鼓励运用信息技术和新媒体平台开展数字阅读、有声阅读、视频阅读、云课堂等老年阅读推广活动。

(二)培树读书品牌。持续深化“乐龄读书会”品牌建设,鼓励各类媒体平台制作播出有吸引力和影响力的老年阅读节目。实施“一老一小牵手读书行动”,涵育家庭阅读风尚,促进代际和谐。实施“阅读交友行动”,通过精品诵读、图书情景剧、好书分享、观影读经典等多种形式,丰富老年社交活动。实施“银龄领读者计划”,依托社会力量培养老年阅读领读者队伍,定期深入基层社区,或利用公共文化场所和各类媒体平台,面向老年读者开展领读指导。开展“为老年人读书”志愿活动,鼓励志愿者参与、组织各类老年阅读活动。

(三)扩大老年读物供给。新闻出版主管部门加大对老年读物支持力度,鼓励图书、报纸、期刊等出版单位,按照老年人需求分层分类优化出版结构,增加老年读物优秀选题策划和老年主题出版。鼓励公开出版发行的图书、报刊配备有声、大字、电子等无障碍格式版本。将优秀老年读物出版项目按照有关规定列入国家出版基金资助范围,引导老年读物高质量发展,推出更多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作品。开展全国老年读物精品出版工程。

(四)加强数字资源建设。充分发挥数字化支撑作用,依托国家智慧教育读书平台和全国老年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等各类数字阅读平台,加大优质老年读物的资源整合。鼓励各类数字阅读平台、相关互联网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等做好适老化改造,开发专为老年人阅读服务的平台和应用。鼓励各类出版单位、数字阅读平台和其他社会力量参与数字阅读资源建设,加快开发电子版、有声版老年读物。用好涉老部门的新媒体平台、移动互联网应用等,加大宣传推广和升级改造力度,在服务老年人阅读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五)优化老年阅读环境。各级公共文化机构,应当考虑老年人的特点,按照有关标准和要求做好场地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改造,提供适合老年人需要的阅读导览、无障碍阅读设施设备和服务等。图书馆等公共阅读空间打造老年人线上线下借阅通道,也可探索提供送书(邮寄)上门等软服务。鼓励社区书屋、农家书屋和职工书屋以及各类养老服务机构配备专门的银龄书架,优化阅读功能设置,探索阅读“+养生”、“+交友”等消费新模式,打造老年人阅读、休闲、养生、会友的多业态叠加复合空间。有条件的公共文化机构和经营单位,可采取错峰、错时的方式为老年读者提供适当的专用阅读交流空间。鼓励各级公共文化机构、各类数字服务平台建立完善老年人读书情况统计调查制度,定期发布老年阅读统计报告,及时发布推荐适合老年人的阅读榜单。加大便利老年人阅读的视听友好产品和技术供给,提升银发读者阅读幸福感。

(六)加强老年阅读辅助人才培养。建立老年阅读辅助人才阶梯培育制度,对老年阅读领读人、志愿者进行定期培训和指导。鼓励个人、社区、机构、企业等,普及老年阅读知识,开展老年阅读活动。各级老年大学(学校)要将老年阅读行动与教育教学有机结合,通过组建读书社团或兴趣小组,促进老年人互助阅读。

(七)推进老年阅读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老年阅读相关标准。利用自然语言处理、大数据等人工智能技术,根据老年人年龄、学历、身体机能、认知情况的不同,提供科学性、系统性、差异性、个性化的阅读指导。组织编写老年阅读活动指导手册和示范活动指南。建立健全图书、报纸、期刊等适老化标准,制定《大字本图书通用技术要求》国家标准。制定公共阅读空间适老化服务标准指南。鼓励相关行业协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开展老年阅读相关研究。

(八)鼓励老年人学有所用。各级相关部门应结合老年人身体和心理条件,引导老年人读思结合、学用相长、知行合一,为老年人展示自我风采、积极发挥作用搭建平台,充分发挥老年人在弘扬家风、关心教育下一代、参与志愿服务、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作用。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各级宣传、网信、教育、民政、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退役军人事务、广电和老龄等部门作用,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优势和基层老年协会等组织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各地要推动把老年阅读行动开展情况和实际成效作为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内容,加强对现有资源的统筹协调,保障老年阅读必要条件。老年阅读工作由民政部、全国老龄办统筹协调,中国老龄协会推动实施。

(二)凝聚多方力量支持。注重运用政府购买服务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老年阅读推广工作。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通过社会力量捐赠等方式,建立公益性老年阅读扶持基金。鼓励企业、机构、个人等通过共建、捐赠、交换等方式支持老年阅读。鼓励具有阅读推广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单位和个人提供或参与公益性老年阅读推广服务。各地可结合实际,对老年阅读行动中成绩突出、作出贡献的单位、组织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三)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地要不断探索创新深化老年阅读行动的有效途径,将其与推进乡村振兴、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等工作有机结合,及时总结经验,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应当发挥正确舆论引导作用,通过开辟专版专栏、策划专题节目等方式,积极宣传各地各部门开展老年阅读行动的有效做法、先进典型,大力营造持续深入开展老年阅读行动的良好环境和浓厚氛围。

民政部 全国老龄办 中央宣传部

中央网信办 教育部 农业农村部

文化和旅游部 退役军人事务部

广电总局 全国总工会 共青团中央

全国妇联 中国残联 中国老龄协会

2024年10月28日

来源:民政部门户网站,转载请注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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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责编:李海雁

制作:谢霄
审校:汪昊
审核:许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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