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福州市印发关于建设“无证明城市”工作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补发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证”等事项列入全省首批300项证明服务需求清单。市档案馆作为纳入清单的协办单位,与市民政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无证明”服务工作的通知》,积极推进婚姻档案利用“无证明”服务工作。《通知》强调,民政、档案部门应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建立政务数据协查对接机制,各县(市、区)民政局可视情向所在地档案馆提出复制婚姻档案数据申请,通过数据共享方式实现“无证明”协查核验。要进一步加强婚姻档案安全管理,严禁将协查信息用于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活动。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4年12月9日 总第4223期 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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