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快递的投诉真的太千奇百怪了!
1、收件人不开门,不接电话,电话关机,投诉快递小哥“未送货上门”;
2、快递小哥送件是面部无表情、大声了,投诉快递小哥“服务态度不好”;
3、有些地址模糊不清,甚至可能是个错误的地址,投诉快递小哥“未及时送达”;
.......
这不,今天又看到了快递小哥遭遇的一件奇葩事:
近日,长沙梁女士购买了几箱奶粉,由于梁女士搬了家,下单时又没有更改地址,导致快递被快递小哥送到了原来的地址。
送错了,肯定要重新投递,于是快递小哥到之前的地址取回快递,这个时候快递已经被房东拿到屋子里面去了,这几箱奶粉也比较贵,高达6000多元。
最后,房东说给900元“开门费”就把快递给回快递小哥。快递小哥越想越委屈,于是找到了当地媒体。面对媒体,房东起初否认,“之前都在山东”“记不清什么时候回来了”,在监控视频被调出来后,她又称这是上天送给她的,因为她做了好事,天助、人助。
我呸,不要脸!
虽然最终在民警的帮助下拿回了这900元,但这件事确真的让人深思。“太欺负人了!”
很多时候,快递小哥们很委屈,无奈。好在,终于看到一点希望了。
近日,《山东省快递业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山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针对实践中快递经营企业处理投诉举报不恰当问题,规定快递经营企业应完善从业人员的投诉澄清免责机制。
在印象中,这应该是法律规定中第一次提出这个说法。不恰当快递举报投诉可以“澄清免责”了。太及时,太重要了。
快递行业中,因为“客户第一”的经营理念,导致快递行业的很多条款规定向客户倾斜的比较厉害。最后很多板子都打在快递小哥身上了。这极不合理!
很多投诉确实与事实保护,甚至有一些恶意投诉等,往往都被“一刀切”了,只罚快递小哥,只扣快递小哥的分。
11月20日,人民法院报也公布了一个案例:
“118元的订单,收件人小张故意申请‘仅退款’十余次,明显是‘薅羊毛’”
甚至叫嚣:‘仅退款’是平台赋予我的权利,我是消费者,对货物不满意有权维权,小李凭什么告我?还打电话骚扰我,我要反诉他!”
仅退款很多时候商家都会逼着快递小哥去拿回快递。这个时候,快递小哥与收件人的矛盾会异常激烈。
快递行业虽然是社会基础行业,但是不能说啥人都服务吧,服务应该是双向的。就像上面这个案例,这样的人就应该进“快递行业黑名单”,但行业没有这样一个名单,如果连投诉澄清免责都没有了,客户一投诉一个准,从业人员的基本权利都保障不了,那行业还怎么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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