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知道深圳,是在学校阅报栏里看到题为《东方风来满眼春》的长篇通讯,后来才知道,那篇通讯很有名。
第二次听说深圳,是两年后好友的讲述。
“人家深圳才是两个文明的标兵,人家那商场里,各种活鱼,各种分割包装的肉和新鲜海鱼…..,这是物质文明;那边天很热,但外头都没见人光膀子,人家是比较文明”
那时,在我的家乡,炎热的夏天,男人在街上光膀子司空见惯。
第三次,我遇见了深圳,融入了深圳。
最先接触的是两个文件,或者说是两个术语。
头一个术语是“地产地销”:简单说就是经济特区企业在特区内销售自产的产品,不用交增值税。这是当时深圳、珠海、厦门、汕头、海南都有的政策。
深圳的宝安和龙岗两区不属于上头划定的经济特区范围,但是很多深圳企业已经在那里设厂了。
怎么办?深圳市政府就能努力取得上边同意,让设在宝安、龙岗的企业也享受免征增值税的待遇。
钻空子的当然有,当时的大家说的笑话是:康佳也太夸张了吧,深圳家家户户每年都买新电视也不会有这么多地产地销啊。
第二个是“二十二条”,所谓“二十二条”,指新旧两个文件:
《关于进一步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深府【1998】29号)
《关于进一步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修订)》(深府【1999】171号)
在这两个文件里,所得税两免八减半、增值税财政返还、知识产权入股、员工持股、员工入户深圳等等规定,真的是胆大心细,石破天惊。
当时北京市、上海市的主要负责同志都亲自来考察深圳的这些政策,又派副市长分别来过三次和六次,是此后全国各地高科技产业政策的蓝本。
可以说,没有两个“二十二条”,深圳不会有今天。
除了“地产地销”和“二十二条”两个术语,那时的深圳,还有很多回忆:
满城争看香港商战电视剧《创世纪》,还有黄子华、郑裕玲合演的《男亲女爱》;
满街跑的小巴,乘客想下车,就喊“有落”;
那时的农民房很多,空调很少,还是窗机;
那时的深圳,蓝天白云比现在多很多,高楼跟现在没法比。
过去了,那个时代过去了,我们很怀念他。
往期链接
如果觉得有益有趣,欢迎关注公众号“小城有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