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NP教授。
这段时间,一直有出借人咨询我说:爱钱进年底要撤案了吗?
唉,这个目前还真的不好说。
(一)
爱钱进年底可能会撤案?
前阵子,爱钱进前线出借人到访东城区jz,jz大队的刘队长接待出借人。
(这个是当时的现场对号录音)
所以,现在一个冻结都没有了。
6、刘国梁的代言费已被金融办追回来。
7、平台起诉借款人法院不受理或失败,一是案件太多,法院接不过来;二是因为经侦立案,先刑后民;三是诉讼主体不对等,平台只是居间撮合方,他不是债权的持有人,所以无法起诉借款人。
大概就是这些核心关键内容。。。
我结合自己的观察说说吧。
刘队传递出来的信息,我认为真实性是挺高,不是乱说的。
例如他说“现在一个账户冻结都没有”。
这件事情我也发现是真的。。
可以到钱站贴吧看看,今年以前都不断有老赖发帖说自己的银行卡账户被公安冻结。
今年5月以来,类似情况已经没人说,甚至有不少老赖发贴说,现在已经自动解冻了。
合理推断爱钱进的资产端@钱站,之前还是有东城区金针冻结老赖银行卡,协助平台催收,现在估计没有了
这不是什么好消息,但确实是与刘队所说的情况吻合,所以。。。
他说年底审计完,如果没有资金池的话,会撤案,这个情况发生的可能性不算低。
(二)
名为信息中介,实为金融诈骗...
面对这番言论,我有一句话想说:
以爱钱进,玖富为首的多家P2P平台,名为信息中介,实为金融诈骗。
爱钱进等P2P平台就算不搞资金池,但他们的所作所为依然可以视为诈骗。
甚至他们根本不用搞资金池,因为他们有所谓合法的「坏账池」。
那些坏账池,名义上是真实债权,实际上就是一个没有真实回款的空壳。
完全正规的P2P业务,比银行还好赚,根本就没必要做资金池。
第一.不仅赚服务费(砍头息),还赚利差。
正规的P2P业务就是纯放贷中介。
用出借人的钱放出一笔钱,不管能不能收回来,先收一笔20%的钱作为砍头息,砍头息就是它所谓的服务费。
还没完呢?收完砍头息后,还要收利差。
借款人的贷款利率算24%-36%,给出借人的利率只有零头,中间十几个点去哪里?
如果真的按照信息中介的模式走,银行都没有P2P好赚。
你们想想,所谓的信息中介,不承担坏账风险。
对借款人来说,又是高利贷,又是砍头息的服务费,但平台给出借人却是连借款人利息一半都没有。
如果单纯定义为信息中介,那利差这部分利润去哪里了?
又吃利差,又吃砍头息,结果等借款人还上钱,一句“信息中介”,责任就没有了?
如果你真的要把P2P定义为信息中介的模式,对出借人来说,那真的就是扑街。
第二.名为信息中介,实际干的却是金融诈骗的勾当。
P2P是信息中介?如果有真正了解这里面的运作,就会发现——
P2P名为信息中介,实际上干的却是信用中介的事情。
举个例子:历史坏账的债转。
有些出借人出借没几个月,但实际上匹配到手上的债权,都是七八年前,甚至十年前的坏账。
我相信这个情况绝对在爱钱进和狗富等等这些平台存在着,一查一个准。
出借人借出的时候,平台给他们匹配的,很多并不是近期放贷的债权,而是陈年坏账。
平台存在恶意隐瞒真实的坏账率与逾期率,恶意隐瞒借款人真实资质的行为。
你说这些烂帐,它真实吗?当然真实,但能催回来吗?可能性不大。
一边对外隐藏真实的坏账率,一边用真实的坏账让出借人互相接盘。
这就是为什么在平台出事后,底标穿透,出借人一看,发现手上那些债权坏账率如此高的真实原因。
出借人资金出借还没3个月,匹配的全都是几年前的坏账。
平台把那些陈年坏账放入债转池子,名义上,它依然是真实的债权啊。
但如果出借人知道自己的钱是借给那些好几年不还钱的老赖,你觉得他们还会出借吗?
这难道不是一种诈骗吗?
他们打着信息中介的名号,干的是诈骗和隐瞒真实的勾当。
没有资金池?需要资金池吗?全是真实的坏账池,还不够用吗?
20%的服务费全收下了,坏账全由出借人承担,这比明抢的还好赚。
(各位皇城叔叔,爱钱进名为信息中介,实为金融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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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P教授,热爱低风险理财和养基的老师傅。
说过最毒的真话,得罪过很多人,只为救更多人。
如今年华渐老,采菊东篱下。只写我感兴趣的,只说你看得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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