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你当朋友,请你到我家吃饭,你却惦记我的钱,友谊的小船不翻也得翻”
被告人亚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这是精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近日开庭审理的一起利用窥屏方式解开手机屏幕实施盗窃的案件。
2023年2月12日晚20时许,被告人亚某某去被害人买某某家做客,趁买某某去地下室,拿起买某某手机通过之前窥屏看到买某某解锁的方式将手机屏幕解开,随后发现解锁密码与支付密码相同,将被害人买某某银行卡上的2000元通过支付宝转入其女朋友古某某支付宝中,后古某某又将2000元通过支付宝、微信转账的方式转给亚某某,买某某返回后亚某某以家里有事要办为由从被害人家中离开,赃款被亚某某全部用来挥霍。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亚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2000元,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适用法律正确。被告人亚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属坦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