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兄弟 秒变“贼”人

文摘   2024-10-17 22:07   新疆  

“我把你当朋友,请你到我家吃饭,你却惦记我的钱,友谊的小船不翻也得翻”

被告人亚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这是精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近日开庭审理的一起利用窥屏方式解开手机屏幕实施盗窃的案件。

2023年2月12日晚20时许,被告人亚某某去被害人买某某家做客,趁买某某去地下室,拿起买某某手机通过之前窥屏看到买某某解锁的方式将手机屏幕解开,随后发现解锁密码与支付密码相同,将被害人买某某银行卡上的2000元通过支付宝转入其女朋友古某某支付宝中,后古某某又将2000元通过支付宝、微信转账的方式转给亚某某,买某某返回后亚某某以家里有事要办为由从被害人家中离开,赃款被亚某某全部用来挥霍。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亚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2000元,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适用法律正确。被告人亚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属坦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办案法官提示:“诚信”是做人之本,立业之基,不讲信用之人可以欺人一时,但不能欺人一世。一旦被识破,其结果是既伤害别人也伤害自己。另外随着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盛行,必定会出现许多新型的网络犯罪,为了资金安全,不要将支付宝账户登录密码和支付密码设置成一样,如同网上银行的查询密码和取款密码不能设置成一样是同一个道理。设置支付宝支付密码时应开启支付宝手势解锁、人脸识别支付、延时转账等功能。

编辑:马尔旦
       来源:热娜·艾尔肯
复审:董泽慧
终审:王文斌

精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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