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31日,精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交通肇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承办法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以理释法,情理结合,促进双方不断寻求合法、合理、合情、可行的解决方案,最终双方达成和解,被害人及时获得经济补偿,最大程度保障了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
庭审后审判长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虽有初步意见,但因诸多原因导致调解陷入僵局。审判长通过摆事实、讲道理、明人情、析形式、释法律的方式,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同时引导被告人对被害人家属赔礼道歉、筹款赔偿,稳定被害人家属情绪。经过耐心调解,被害人家属在赔偿数额上都做出了巨大让步,最终双方达成和解,被告人当庭赔偿共计被害人50万元并取得谅解。至此,本案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的纠纷在审判长耐心调解下成功化解。
这场事故带来的损失虽然以调解方式画上了句号,但提醒我们,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人人都是遵守交通秩序的守护者,安全出行需要提高安全意识,切忌疏忽大意、心存侥幸!大家要共同以实际行动营造安全、文明、法治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判决不是案件的终点,“事了”才是司法的追求。下一步,精河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调解工作贯穿案件解决的全过程,坚持依法办案与化解矛盾并重,用实际行动为“实质解纷”按下快捷键,更好地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要求、新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