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是一项重要的保民生、暖民心工程,事关教育公平、社会公平。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根据《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我园积极开展学前教育阶段幼儿资助工作,以确保资助政策顺利实施。
具体规定和要求如下:
免保教费
全省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中在园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儿童、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残疾儿童、低保家庭儿童、特困救助供养儿童。
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免除。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高于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的部分,幼儿园可按规定继续向幼儿收取。
每年9月30日前,符合条件的幼儿或幼儿家长应主动向所在幼儿园提出当学年免保教费申请,填写《山东省学前教育免保教费申请表》。所在幼儿园在身份核实后,按程序办理保教费免除手续。
政府助学金
全省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
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2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 1000—1400 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 2—3 档。
每年9月30日前,幼儿监护人填写申请表。经幼儿园评审、公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予以资助。
关心爱护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切实发挥资助与育人的双重实效,真正实现应助尽助,精准资助,不让任何一名孩子因贫困而掉队,感受党和国家资助政策的温暖,携手共育,共助孩子的美好未来。
淄博高新区傅山幼儿园
童心如玉 琢磨有方
师心如莲 栽培有道
编辑:周盈盈
一审:李克梅
二审:孙丽丽
三审:解 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