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销、委托销售的会计分录

职场   职场   2024-12-30 14:05   山东  

   委托销售是不改变货物所有权时,改变销货人的业务模式。实际经营案例中小到小买部的寄售、书店统一售价的销售模式。大到外贸委托外销、物流委托外销、超市寄售、知名品牌的统一售价寄售模式都属于委托销售。委托销售账务处理,分为手续费收入模式、差价收入模式两种形式,分录也略有不同。


PART.01


受托方以手续费为收入的代销


   以手续费为代销收入的模式,也被称之为“平销返利”模式。销售定价权在委托方,受托方必须按照委托方的统一定价销售。受托方根据销售量从委托方获得代销“手续费”。

   这种委托销售模式,在增值税发票处理上,有两种形式。第一种,受托方根据手续费金额开具“服务费”普通发票。第二种,委托方向受托方开具红字发票。实务中一般选择第二种发票处理方式。


1、委托方会计分录


① 发出商品时:


借:委托代销商品

贷:库存商品


② 收到代销清单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委托代销商品


③、计提受托方的提成


借:销售费用

贷:应收账款


PS:按照准则受托方提成,在确认收入时即确认。由于平销返利中,手续费即销售费用发票,无法进行增值税抵扣,所以不必考虑增值税问题,全额计入销售费用即可。


④ 收到受托方货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⑤ 支付代销手续费


借:应收账款

贷:银行存款


附:委托方开具增值税发票问题


1、由对方(销货方)开具普通发票,此时供货方不能冲减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需要计入销售费用处理。所获得销售费用发票为普票,即使对方开具的是专用发票,也不能进行进项税抵扣。
2、供货方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此时供货方可以冲减销售收入,冲减销项税额;销货方收到红字发票在增值税申报时作进项税转出处理。这时委托方计提代销手续费分录如下:

贷:应付账款 --XX代销公司 
贷:主营业务收入 (红字负数负数)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红字负数)


2、受托方的会计分录


①、收到商品


借:受托代销商品(售价入库

贷:代销商品款


② 实际销售商品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账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做核销商品分录


借:代销商品款

贷:受托代销商品


③ 结算委托代销商品货款


借:应付账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④ 归还未销售的代销商品


借:代销商品款

贷:受托代销商品


⑤ 结算代销手续费


借: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PART.02


受托方以差价为代销收入



    以差价作为收入的委托销售,实际是买断式销售。委托方没有市场统一的定价,定价权归受托方。受托方在销售出货物后,向委托方结算货款。委托方只向受托方开具实际受到受托方的款项,不对零售价开票,也不直接向受托方客户开具发票。

1、委托方会计分录


① 发出商品时:


借:委托代销商品

贷:库存商品


② 收到代销清单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③ 收回委托代销产品


借:库存商品
贷:委托代销商品


④、委托代销商品的损耗


借:销售费用
贷:委托代销商品


2、受托方的会计分录


①、收到商品


借:受托代销商品(成本价格入库

贷:代销商品款


② 实际销售商品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委托代销商品 


同时结转委托方款项


借:代销商品款
贷:应付账款


③ 向委托方结算已销售的商品款


借:应付账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张章说分录
没有复杂的条例,只说简单的分录!——会计人的”宝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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