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前“纪”语

楼市   2024-12-31 20:52   湖北  




元旦春节是辞旧迎新、万家团圆的美好时刻,也是廉洁从业必须绷紧纪律之弦的重要节点。正所谓“每逢佳节倍思亲”,但总有少数人心存侥幸,借机“每逢佳节觅私利”。近期,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了4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公司纪委提醒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紧绷纪律规矩之弦,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落实股份公司党委廉洁从业“十条禁令”和公司“四严禁”要求。在思想上明确“高压线”,行动上坚守“底线”,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规矩,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股份公司“十条禁令”


1.严禁通过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快递物流等各种方式收送礼品、礼金。

2.严禁用公款相互走访、送礼、向上级部门赠送土特产。

3.严禁违规发放节假日加班费、津补贴或超范围、重复发放绩效奖金。

4.严禁违规使用借用公司、项目部公务车辆以及供应商、分包商等合作方车辆或私车公养。

5.严禁违规公款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6.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供应商、分包商等合作方的宴请。

7.严禁组织、参加各类违反规定以及影响正常工作的宴请活动。

8.严禁在上班、值班、带班期间以及出差、调研、培训等执行工作任务期间饮酒。

9.严禁系统内部人员之间互相公款宴请。

10.严禁在任何时间、任何场合闹酒酗酒。




公司“四严禁


1.严禁打牌赌博。   

2.严禁“吃拿卡要”。    

3.严禁收受红包。     

4.严禁不担当、不作为。



风清气正乾坤朗,廉洁自律日月新。让我们共同坚守底线,经受住节日 “廉关” 的考验,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廉洁文明的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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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 划:纪检工作部

编 辑:刘梓卓

主 编:刘   皓

审 核:唐   里、于子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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