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瞑眩反应不要慌,先与不良反应作区别

文摘   2024-12-28 10:25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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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中医药报·中医思维内科专刊

文|河南省濮阳市中医院  刘同坤 司银强 朱建峰

医案“瞑眩”一词出自《尚书·说命上》“药弗瞑眩,厥疾弗瘳”的典故。意为服药后若未出现相关瞑眩反应,某些疾病就不能取得较好的疗效,甚至是不能治愈的。

《伤寒杂病论》对瞑眩反应有明确的记载,“其人发烦,目瞑,剧者必衄,衄乃解”“自衄者愈”“其人因致冒,冒家汗出自愈”“必先振栗,汗出而解”“其人骨节疼,翕翕如有热状,奄然发狂,濈然汗出而解者,此水不胜谷气,与汗共并,脉紧则愈”。《金匮要略·痉湿暍病脉证并治》防己黄芪汤方注“服后当如虫行皮中,从腰下如冰,后坐被上,又以一被绕腰下,温令微汗瘥”,《金匮要略·腹满寒疝宿食病脉证并治》乌头桂枝汤方注“其知者,如醉状,得吐者,为中病也”等的均为瞑眩反应之描述。由此可见,瞑眩反应作为一种疾病向愈的现象,具有突发性与一过性、 激剧性与多样性、 向愈性与合理性的特点。

瞑眩反应与不良反应有着相似之处,应当予以区别。瞑眩反应带来的不适感往往持续时间短暂,瞑眩症状出现之后疾病好转甚至迅速痊愈,当瞑眩反应发生后,患者继续服药,症状反而减轻。而药物的不良反应往往是发生于使用的药物偏性大,且多为超剂量使用,其不适症状与用药的中毒反应相符,持续时间长,短时间内不易恢复,如患者继续服药,病情则会呈持续性加重。临床上应注意两者的区别,以免失治误治。认识瞑眩反应,对保证应有疗效、预判药后反应具有现实意义。

一般而言,体质越弱,病程越久,患者本身存在问题多,自身敏感度越高,辨证治疗越准确的情况下,其瞑眩反应就越强烈。瞑眩反应是一种向愈之象,在准确判断的前提下,不可断然截其向愈之势,然若症状过于激烈,虽病愈但可能会对患者产生一定的心理影响,所以患者对医生的信任极为重要,必要的心理疏导更不可少。

瞑眩反应在临床中比较少见。在中医诊疗过程中,守方治疗有三种情况,包括有效守方、无效守方和遇到瞑眩反应坚持守方。其中有效守方是常态,医者很好把握。无效守方需要医者重新审视诊断方药的正确性,是守方治疗的较高层次。而遇到瞑眩反应再坚持守方则是守方治疗的最高层次,对医者的医学素养要求较高,非常考验医生的胆识和专业学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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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还珠

审核|陆静 陆烨鑫 白晓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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