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云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在我州平稳落地见效,加强医院职工对《实施办法》的了解掌握,11月1日,红河州医疗保障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改革政策的宣传培训和政策解读”在云南省滇南中心医院(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学术报告厅举行,来自云南省滇南中心医院(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红河州妇幼保健院及红河州第四人民医院共计200余人参加。
授课老师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生动的案例,从政策出台的背景、目标到具体的改革内容对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改革政策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解读,让参会人员对新政策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改革政策主要包括调整个人账户计入办法、扩大门诊共济保障范围、提高门诊报销比例等方面。通过这些改革举措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职工医保的保障水平,减轻职工门诊医疗费用负担,实现医保制度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
图文:人力资源部 靳国新
编辑:张 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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