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新举措丨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健康 提升就医体验

健康   2024-10-26 10:59   云南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有效促进医疗资源合理利用,减少患者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改善人民群众就医体验,云南省滇南中心医院(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依据《关于印发云南省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动全省三甲医院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方案的通知》、《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红河州医疗机构开展第一批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积极推进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对符合相关标准的检查检验项目实行互认。
Part.01
什么是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是指在统一技术标准、质控标准达标的前提下,让不同医疗机构之间检查检验结果实现互认。
Part.02
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原则
       在保证医疗质量与安全的前提下,医疗机构对近期检验结果,在符合互认条件、满足诊疗需求的前提下,遵照互认项目和适用范围原则上予以认可。在具备互认资格的医疗机构所做的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右上角标有“云南省HR”,且互认项目前统一标注“*”号。
Part.03
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范围
       ▌在全州三级医疗机构推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州卫生健康委确定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项目全州互认。互认医疗机构名单由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委托红河州临床检验质量控制中心、放射影像质量控制中心、病理质量控制中心等医疗质控中心确定,并根据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情况动态调整;
       ▌三级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予以互认,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对三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予以认可;
       ▌县域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予以互认;
       ▌如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或其他检查检验机构要求参与第一批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由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委托相应医疗质控组织进行审核,达到互认要求的,纳入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范围。

医学检验报告单示例


医学影像报告单示例

Part.04
什么情况不列入互认范围
       由于病情千变万化,为保障患者安全,出现以下情况不纳入互认范围:
       ▌因病情变化,检查检验结果与患者临床表现、疾病诊断不符,难以满足临床诊疗需求的;
       ▌检查检验结果在疾病发展演变过程中变化较快的;
       ▌检查检验项目对于疾病诊疗意义重大的(如手术、输血等重大医疗措施前);
       ▌患者处于急诊、急救等紧急状态下的;
       ▌涉及司法、伤残及病退等鉴定的;
       ▌其他情形确需复查的。
Part.05
具体互认检查检验结果项目

红河州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互认项目(第一批)

红河州医学检验结果互认项目(第一批)

       云南省滇南中心医院(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积极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着力解决了不必要重复医学检查检验问题,有效减轻群众就医费用负担,避免患者因重复检查检验而延误治疗,节省就医时间,改善人民群众就医体验,同时促进医疗机构之间的协作与交流,提升医疗服务的同质化水平。



图文:医学检验科    黄萱

编辑:秦思妤

一审:黄 萱

二审:罗效萍

终审:杨子龙

投稿邮箱:hhzyyd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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