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基础教育改革谱系 | 践行和谐教育 追求教育美好 ——武汉市江岸区“和谐教育”探索之路(一)

教育   2024-10-11 19:01   湖北  


“和谐教育”是武汉市江岸区自1990年开始、持续20余年探索的区域教育改革研究与实践,该研究与实践源于1990年武汉市江岸区作为中国教育学会首批教育改革实验区启动的“和谐教育”课题研究。参与研究的学校由“八五”课题启动初期的7所,逐步发展到“九五”时期的26所、“十五”时期的45所,直至“十一五”“十二五”的渐进深化,逐步实现全区整体推进、多学科参与、多学段互补,是区域基础教育整体改革的生动实践,走出了一条区域实施素质教育的教育改革探索之路,为区域教育改革提供了可借鉴的范例与样态。


“和谐教育”课题研究受到教育部、中国教育学会领导的高度评价,《光明日报》《湖北日报》先后报道研究成效,江岸区成为全国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基础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学生全面和谐发展的先行区,在国内产生了较大影响。

和谐教育”改革背景



中国基础教育改革是在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大背景下进行的。20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对人才的需求日益增长,国家对教育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此,国家高度重视,确立了基础教育的公益性和普及性,不断加大教育投入,扩充教育资源,调整和优化教育结构,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

然而,随着社会对教育质量和教育公平的要求不断提高,基础教育中的不和谐因素也逐步显现。从教育与社会的关系看,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家庭教育之间存在相互脱节、各行其是的现象,三方教育难以形成合力,应试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难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难以培养出迎接21世纪挑战的高素质人才。从教育内部结构看,教育内容存在重智育、轻德育,忽视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的不和谐现象;教学过程重教师主导作用、轻学生主体地位,重知识传授、轻能力开发和个性发展,存在师与生、教与学关系不和谐的现象;学校教育途径重课内、轻课外,重学科课程、轻活动课程,存在课堂教学与课外教育活动之间不和谐的现象。

进入21世纪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成为党和国家新的发展理念。江岸区委、区政府从稳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基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落实素质教育出发,直面区域教育发展中存在的教育资源分布不均、学校之间发展不平衡、学校办学活力不足、教育教学“应试”倾向、学生创新能力和个性发展受到限制等问题,提出科教兴区策略,并纳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袁晓松、彭建设、汪新、张念强等历任区教育局局长亲自主持、参与“和谐教育”研究与实践,举全区之力推进创新发展区域“和谐教育”。

“和谐教育”聚焦的问题



“和谐教育”研究围绕“学校该怎样办?学生该如何培养?”两大核心,聚焦教育目标、教育主体、教育场域及载体,一方面寻求区域内教育发展与经济发展、社会环境的和谐,教育行政管理机构与学校关系的和谐,不同类型学校之间关系的和谐;另一方面从学校内部结构出发,探讨教育思想、教育内容、教育途径、教育方式与教育目标的协调一致。

聚焦教育目标的多维整合。破除教育目标片面化,促进德智体美劳“五育”融合。强调处理好德智体美劳各要素之间的关系,做到德育得到加强,“五育”各在其位、各得其所,彼此相互渗透,共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破除教育的应试倾向,促进素质教育价值取向的一致。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和教育质量观,注重学生创新思维、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引导学生理解学习的本质,激发内生动力,营造有利于学生个性化成长的教育环境。

聚焦教育主体的多方互动。破除教与学的单向性,促进教师主导和学生主体“两主”和谐。主张在教学过程中建立民主平等、尊师爱生、情感交融、协力合作的新型师生关系,注重教师主导作用与学生主体地位的和谐统一,达到教与学的和谐。

破除学校教育的孤立化,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三教”和谐。处理好学校、家庭、社会三者之间的关系,既重视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又重视优化家庭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充分发挥社会不断发展给教育带来的积极作用,使三者协调一致,形成合力。

聚焦教育场域的衔接协同。破除教育渠道单一化,促进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两课”和谐。正确处理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之间的关系,既重视课堂主渠道,完成教学任务,又重视课外活动的开展,因材施教,培养学生兴趣,发展学生特长。

破除不同层次教育的割裂化,促进幼、小、中各学段 “三段”和谐。重点处理好各学段教育要求、教育内容、教育方法之间的衔接过渡,以及不同类型学校之间的融合,促进序列化、层次化,提升系统性,形成互相衔接、协调一致的整体育人系统。

聚焦教育载体的多元互补。破除育人环境的单调性,促进显性教育与隐性教育“显隐”和谐。既重视课堂教学主渠道与课外教育活动的开展,又重视校园教学环境、文化环境、生态环境以及外部舆论环境的优化,发挥环境潜移默化的教育功能,使学校课堂教学、课外教育活动、环境熏陶感染和谐一致。

破除学校教育的真空化,促进学校资源与社会资源的融合。鼓励学校加强与社区、企业等其他机构的协作,通过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工作坊、讲座等形式,拓展学生学习内容及空间,培养社会责任感和实践能力,让学校教育更加开放、包容,真正成为连接知识与实践、个体与社会的桥梁。

“和谐教育”内涵


“和谐教育”是一个古老的话题,在我国有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孔子,在西方有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都是“和谐教育”的倡导者。马克思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学说提出,人的发展需要体力与脑力的协调发展、才能与品质的多方面发展、个人发展与社会发展的统一。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将学生的和谐发展作为教育目标,提出每一位教育工作者都应意识到教育就是要培养“和谐的全面发展的人”。

江岸区在继承前人思想的基础上,遵循党和国家教育方针,依据青少年身心、品德、智力发展的规律,结合基础教育现状及本区实践探索,将“和谐教育”定位为实现国家教育目标的一种形式,实施素质教育的一种模式,建设和谐社会系统工程中具有先导性、全局性的基础工程,以及整体优化的育人系统工程。

具体内涵。“和谐教育”是一个体现教育历史性、阶段性、民族性、继承性和发展性的概念,作为培养造就人才特有的社会活动、社会事业,应体现时代特征和中国特色,从教育的整体出发寻求教育内容、途径、方法与教育目标的协调一致,实现教育与社会环境的良性互动及学生素质全面、和谐、主动的发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是忽略差异、抹杀个性,而是在德、智、体、美、劳各要素之间相互协调、渗透融合的基础上,坚持以学生为本,凸显学生的主体地位,调动其能动性、创造性,实现“和而不同”。

“和谐教育”包含“和谐教育思想、和谐教育管理、和谐德育、和谐课程与教学、和谐环境、和谐评价”六个组成部分,通过建立健全研究制度以及协调运行机制,达到各要素之间的有序互动,形成一个彼此联系、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系统(详见下图)。


遵循的基本理念。“和谐教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和谐为基础,致力于培养独立自主、勇于创新、开拓进取,有责任感、人格完善,全面、和谐、可持续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实现这一目标,要从教育的整体出发寻求各要素与教育目标的协调一致。

教育整体功能优化互补,形成良好区域育人环境。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三者各有优势与局限,应三位一体,取长补短,优势互补,整体优化。为此,江岸区率先提出“社区、学校、家庭、辖区单位”联合育人机制,要求全区中小学校与所在社区形成结对关系,将家长定位为高素质的“教育合伙人”,建立实践课堂、家长学校,共同探究家校社协同育人的有效路径,着力构建教育目标一致、时空衔接、功能互补的育人环境。

教育内部要素协调统一,构建优质的学校教育格局。学校内部各要素之间应相互依存、相互渗透,在连续不断的教育活动中共同组成统一、协调的有机整体。应坚持发挥教师主导作用,体现学生主体地位,通过创建和谐的师生关系、和谐的课堂氛围、和谐的校园环境、和谐的舆论环境等,构建起面向全体学生、师生共同发展、个性特色鲜明的教育格局,实现传授知识与思想教育、智力因素与非智力因素发展、全面素质提高与个性特长发展的和谐统一。

主要特征。江岸区“和谐教育”始终强调从教育的总体出发,统筹考虑办学育人的问题,体现出总体协调性、主体发展性、动态开放性三个主要特征。

总体协调性。从教育的总体着眼,重视培养目标的全面性,使学生得以全面和谐主动发展;重视教育的整体性,面向全体学生;重视培养对象的个性发展,因材施教;重视教育内部与外部关系的协调,充分发挥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力量,整体优化育人环境。同时,在实施过程中注重处理好教育中增长数量和质量、速度与效益、期望与可能之间的关系,做好宏观调控、统筹兼顾、地区平衡、城乡协调。总体协调性是“和谐教育”最主要的本质特征。

主体发展性。要求办学育人始终把学生作为教育过程的主体,以学生的主动发展为本,把握好学生发展的顺序性和阶段性、稳定性和可变性,以及个体之间的差异性、特殊性、多样性。强调教师的主导作用在于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激活学生发展的积极性。

动态开放性。把教育过程看作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开放系统,和谐与不和谐始终处于动态变化之中。因此,要注意保持教育与外部环境的协调,伴随其所依托的社会背景的发展变化而不断调整、与时俱进、深入推进。


作者简介 :王一凡


教育博士,研究员,湖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基础教育与学前教育研究所副所长。华中师范大学道德教育研究所兼职研究员,湖北大学兼职硕士生导师,湖北省教育学会中小学德育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武汉市教育学会中小学德育专业委员会理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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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自《湖北教育》政务版 2024年9月刊

文 / 湖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方芳 王一凡

责任编辑 / 鄢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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