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士新:文明互鉴视角下东南亚国家对亚太区域治理的规范与作用

文摘   时事   2024-11-20 10:00   天津  






编者按

11月4日,上海国际战略问题研究会主办、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协办“上海市社联第十八届(2024)学会学术活动月”项目——“文明互鉴对亚太区域治理的启示”。与会专家发言要点由本公众号整理、编辑并发布。

周士新

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东南亚研究中心主任

文明互鉴视角下东南亚国家对亚太区域治理的规范与作用
东南亚是个多种族、多民族、多宗教、多政治形态的地区。多政治要素多元统一,多思维意识求同存异,形成了东南亚多文明互鉴的基本形态,对亚太地区治理的规范、进程和效能也产生着较大影响。
一、东南亚是一个多文明互鉴的地区典范
东南亚可谓是全球文明的大杂烩,远远超出了拼盘特征,泾渭分明的断裂带似乎也存在,如马文印尼主体为伊斯兰文明,泰缅柬老越为佛教文明,而菲律宾和东帝汶则为天主教文明。然而,菲律宾南北宗教截然不同,但并没有导致国家分裂,印尼、马来西亚和新加坡都是多种族、多宗教结合,在民族宗教等问题上都比较温和。
究其原因,也许,东南亚国家的宗教基本上都属于外源性文明而非内生性文明。也就是说,东南亚并没有产生什么土生土长的宗教。即使有一些本土宗教,但也主要是在批判继承原来宗教基础上产生的。这就导致了,东南亚各国在宗教、甚至文明问题上,并不是特别坚持,更不会特别激化。
这也让东南亚文明格局总体上是和谐的。信仰不同宗教的国家之间虽然存在隔阂,但并不影响相互间接触,减弱甚至消除横亘于相互间的领土主权争端等引发的紧张局势。
二、东南亚文明互鉴塑造成了地区区域治理
东南亚文明互鉴形成的独特地区合作规范主要体现在1976年2月24日东盟第一次领导人会议通过的《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中,并在《东盟宪章》和《东盟愿景》及其他一些政策文件中得到了明确体现。这些规范被称为东盟方式,主要表现为,互不干涉内政和平等共处,协商一致的决策模式,成员积极独立的政府间性,成员自愿落实协议的弱机制性。
从历史和现实上看,东盟方式对亚太区域治理是具有较大影响的。1990年部分加入了亚太经合组织(APEC)的东盟国家达成“古晋共识”,推动东盟方式成为亚太经合组织运作规范。这导致美国逐渐对亚太经合组织失去了兴趣,亚太经合组织的作用和地位大幅下降。
近年来,尽管东盟在地区合作中的中心地位似乎有所增强,东盟方式在地区合作中的作用依然较大,但除非东盟成员国都加入,亚太地区一些合作机制并没有切实落实东盟方式。例如,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和印太经济框架(IPEF)就完全体现东盟方式的作用,而中国与东盟国家磋商《南海行为准则》及东盟与其部分对话伙伴谈判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时,东盟方式得到了充分体现。
总的来说,现代文明已经深深地加上了国家主权的烙印,避免了在互鉴过程中产生碾压现象。当然,国家主权让文明碾压变得困难,才让文明互鉴变得更加重要和必要。东南亚国家在促进亚太区域治理过程中,强调的更多是国家主权的身份,但却体现出文明互鉴的行为规范,体现出亚太区域一体化的本质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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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际战略问题研究会(SIISS)成立于1988年9月。本研究会经常研究重要国际战略问题,举行重大国际问题的研讨会,组织撰写相关学术著作和论文,进行各种形式的国内国际学术交流活动,并通过媒体向大众推介有关的研究成果并就当前国际形势发表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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