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士新:文明互鉴视角下东南亚国家对亚太区域治理的规范与作用
文摘
时事
2024-11-20 10:00
天津
11月4日,上海国际战略问题研究会主办、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协办“上海市社联第十八届(2024)学会学术活动月”项目——“文明互鉴对亚太区域治理的启示”。与会专家发言要点由本公众号整理、编辑并发布。
文明互鉴视角下东南亚国家对亚太区域治理的规范与作用东南亚是个多种族、多民族、多宗教、多政治形态的地区。多政治要素多元统一,多思维意识求同存异,形成了东南亚多文明互鉴的基本形态,对亚太地区治理的规范、进程和效能也产生着较大影响。东南亚可谓是全球文明的大杂烩,远远超出了拼盘特征,泾渭分明的断裂带似乎也存在,如马文印尼主体为伊斯兰文明,泰缅柬老越为佛教文明,而菲律宾和东帝汶则为天主教文明。然而,菲律宾南北宗教截然不同,但并没有导致国家分裂,印尼、马来西亚和新加坡都是多种族、多宗教结合,在民族宗教等问题上都比较温和。究其原因,也许,东南亚国家的宗教基本上都属于外源性文明而非内生性文明。也就是说,东南亚并没有产生什么土生土长的宗教。即使有一些本土宗教,但也主要是在批判继承原来宗教基础上产生的。这就导致了,东南亚各国在宗教、甚至文明问题上,并不是特别坚持,更不会特别激化。这也让东南亚文明格局总体上是和谐的。信仰不同宗教的国家之间虽然存在隔阂,但并不影响相互间接触,减弱甚至消除横亘于相互间的领土主权争端等引发的紧张局势。东南亚文明互鉴形成的独特地区合作规范主要体现在1976年2月24日东盟第一次领导人会议通过的《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中,并在《东盟宪章》和《东盟愿景》及其他一些政策文件中得到了明确体现。这些规范被称为东盟方式,主要表现为,互不干涉内政和平等共处,协商一致的决策模式,成员积极独立的政府间性,成员自愿落实协议的弱机制性。从历史和现实上看,东盟方式对亚太区域治理是具有较大影响的。1990年部分加入了亚太经合组织(APEC)的东盟国家达成“古晋共识”,推动东盟方式成为亚太经合组织运作规范。这导致美国逐渐对亚太经合组织失去了兴趣,亚太经合组织的作用和地位大幅下降。近年来,尽管东盟在地区合作中的中心地位似乎有所增强,东盟方式在地区合作中的作用依然较大,但除非东盟成员国都加入,亚太地区一些合作机制并没有切实落实东盟方式。例如,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和印太经济框架(IPEF)就完全体现东盟方式的作用,而中国与东盟国家磋商《南海行为准则》及东盟与其部分对话伙伴谈判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时,东盟方式得到了充分体现。总的来说,现代文明已经深深地加上了国家主权的烙印,避免了在互鉴过程中产生碾压现象。当然,国家主权让文明碾压变得困难,才让文明互鉴变得更加重要和必要。东南亚国家在促进亚太区域治理过程中,强调的更多是国家主权的身份,但却体现出文明互鉴的行为规范,体现出亚太区域一体化的本质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