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收新政三大要点值得关注!

文摘   2024-11-14 08:57   重庆  



昨日(11月13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本次税收政策调整主要涉及契税、土地增值税和增值税三个税种,调整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旨在进一步降低住房交易成本,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缓解房地产企业财务压力,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不超140平方米

统一按1%缴纳契税

契税方面,将现行享受1%低税率优惠的面积标准由90平方米提高到140平方米,并明确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可以与其他地区统一适用家庭第二套住房契税优惠政策。调整后,在全国范围内,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和家庭第二套住房,只要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的,统一按1%的税率缴纳契税。

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

统一降低0.5个百分点

土地增值税方面,将各地区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统一降低0.5个百分点。各地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对实际执行的预征率进行调整。

此外,明确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衔接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降低二手房交易成本,保持房地产企业税负稳定。

城市取消普通住宅标准后

购房满2年再销售免征增值税

增值税方面,在城市取消普通住宅标准后,对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住房一律免征增值税,原针对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非普通住房征收增值税的规定相应停止执行。
土地增值税方面,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城市,对纳税人建造销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普通标准住宅,继续实施免征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






































END









































责编:袁梅

编辑:邓加琳

声明:除原创及特别标注来源的内容外,其他文图内容均来源于各大主流媒体与网络,如认为内容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本微信公众号和《西部金融中心》杂志原创文图、视频作品,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版权所有:中共重庆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平台支持:西部金融研究院



“点赞”“分享”“在看”都是深

西部金融中心
“西部金融中心”公众号定位为落实国家要求、建设西部金融中心的政策发布与权威解读官方宣传平台,主要用于发布实施《成渝共建西部金融中心规划》的信息资讯,展示动态进展,宣传典型经验等。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