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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我国政府
针对当前城乡居民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
以儿童、孕产妇、老年人、
慢性疾病患者为重点人群
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的
最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
今天
我们了解的主要内容是
传染病是由各种病原体引起的能在人与人、动物与动物或人与动物之间相互传播的一类疾病。主要有:①经空气传播的呼吸道传染病,如:流行性感冒、肺结核、腮腺炎、麻疹、百日咳等;②通过饮食传播引起的消化道传染病。如:细菌性痢疾、甲型肝炎等;③经蚊虫、血液等传播的传染病。如:乙型肝炎、疟疾、流行性乙型脑炎、丝虫病等;④由接触体表传播的传染病。如:血吸虫病、沙眼、狂犬病、破伤风、淋病等。
我国规定的法定传染病有3类。①甲类传染病2种:鼠疫、霍乱;②乙类传染病26种: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③丙类传染病11种: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
另外,2020年1月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纳入乙类传染病,参照甲类管理;2023年1月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调整为乙类传染病进行管理;2023年9月20日将猴痘纳入乙类传染病管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的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并依次采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来加以表示。
传染病疫情报告是为各级政府提供传染病发生、发展信息的重要渠道,是政府决策者准确掌握事件动态、及时正确进行决策与有关部门及时采取预防控制措施的重要前提。由于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不高,卫生医疗事业不发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有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直接危害居民健康的大事,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和经济秩序,是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一项重要任务。
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的服务对象为我区范围内的所有人口,包括常住人口、户籍人口、流动人口。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的工作内容包括五个方面: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管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登记;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协助上级专业防治机构做好结核病和艾滋病患者的宣传、指导服务以及非住院病人的治疗管理工作。
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其他专业机构指导下,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协助开展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排查、收集和提供风险信息,参与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制(修)订。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规范填写分诊记录、门诊日志、入/出院登记本、X线检查和实验室检测结果登记本或由电子病历、电子健康档案自动生成规范的分诊记录、门诊日志、入/出院登记、检测检验和放射登记。
首诊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发现传染病病人及疑似病人后,按要求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或通过电子病历、电子健康档案自动抽取符合交换文档标准的电子传染病报告卡;如发现或怀疑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按要求填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
(一)报告程序与方式。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机构,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传染病和/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网络直报;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按相关要求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进行报告,同时向辖区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送《传染病报告卡》和/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
(二)报告时限。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新冠肺炎等新发输入传染病人和疑似病人,或发现其他传染病、不明原因疾病暴发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时,应按有关要求于2小时内报告。发现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应于24小时内报告;
(三)订正报告和补报。发现报告错误,或报告病例转归或诊断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订正《传染病报告卡》和/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对漏报的传染病病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及时补报。
(一)病人医疗救治和管理。按照有关规范要求,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隔离、医学观察等措施,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伤者进行急救,及时转诊,书写医学记录及其他有关资料并妥善保管,尤其是要按规定做好个人防护和感染控制,严防疫情传播;
(二)传染病密切接触者和健康危害暴露人员的管理。协助开展传染病接触者或其他健康危害暴露人员的追踪、查找,对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者提供必要的基本医疗和预防服务;
(三)流行病学调查。协助对本辖区病人、疑似病人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收集和提供病人、密切接触者、其他健康危害暴露人员的相关信息;
(四)疫点疫区处理。做好医疗机构内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的处理工作。协助对被污染的场所进行卫生处理,开展杀虫、灭鼠等工作;
(五)应急接种和预防性服药。协助开展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应急药品和防护用品分发等工作,并提供指导;
(六)宣传教育。根据辖区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和特点,开展相关知识技能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一是控制传染源:①一经发现传染病患者,立即送医院治疗,对疑似甲类传染病患者,应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②对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③患者离开后应对其污染的环境进行彻底消毒,对密切接触者要采取预防措施。
二是切断传播途径:①呼吸道传染病,应通风换气,紫外线消毒空气,不随地吐痰和个人防护带口罩等;②消化道传染病,要对患者的餐具等煮沸消毒,粪、尿、呕吐物等要用漂白粉或来苏尔消毒;③经皮肤传播的传染病,家中注意防蚊防鼠。要养成勤洗手的好习惯。避免和病人接触,不用病人的衣被、洗具等物品。
三是对易感染者加强保护:①对儿童、老人、病人等人员进行预防接种;②加强饮食营养,提高抵抗力。
如果怀疑家中有人患了传染病,应做到:①马上到附近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并配合医务人员对病人以及密切接触者进行治疗,必要时隔离治疗;②配合医务人员对家中被污染的环境、排泄物、生活物品等进行消毒;③接受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调查;④在没有治愈前,不能从事容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内容来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平台
建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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