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蓝字关注我们
为进一步提高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质效,根据工作部署,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将开展全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升级工作,系统升级期间将暂停相关服务,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2024年12月6日22:00(周五)至2024年12月8日24:00(周日)
停机期间,暂停省内、跨省异地门诊、住院、购药实时刷卡(码)直接结算(包含异地参保人到南京就医,南京参保人在异地就医)。
暂停线上、线下异地就医备案等异地就医相关服务。
1.参保人确需在暂停联网结算期间就医购药或办理出入院的,相关费用由参保人个人先行垫付,联网结算恢复后,持垫付的票据至原就医购药的医药机构退费重结或回参保地按政策申请零星报销。
2.对暂停结算期间就医购药的参保人,定点医药机构应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内容来源:南京医保
编辑:郭枫
校对:周燕
审核:贡鸿宾
建宁中心
健康同行
长按识别左侧二维码,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