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要求
1.“海潮英才奖”主要奖励学校在与环境、地质、海洋、工程、材料、信息等学科的交叉领域做出突出成绩的理工科专业技术人员。
2.申报条件、评选程序等按《中国海洋大学“海潮英才奖”实施办法》(海大人字〔2023〕6号,附件1)执行。
3.评选设置一等奖2人,每人奖励2万元;二等奖5人,每人奖励1万元。
二、相关说明
1.申报人根据填表说明填写《中国海洋大学“海潮英才奖”申报推荐表》(附件2)并准备附件材料。表中“近三年”指2021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
2.各单位对申报人进行师德考核和资格审核,结合申报业绩和日常表现,研究确定推荐人选,不超过2人,推荐2人的须排序;近三年曾获得本奖项者不再推荐;近三年受到处分者不得推荐。
三、材料报送
请推荐单位收齐申报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于2024年9月27日(周五)前报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其中,将纸质版申报推荐表(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交至行远楼422房间;将电子版申报推荐表(word版)及证明材料(pdf版)发送至weiyan@ouc.edu.cn,电子材料须压缩并命名为“单位名称+海潮英才奖+姓名”。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闫伟
联系电话:66782516
电子邮箱:weiyan@ouc.edu.cn
附件:
1.中国海洋大学“海潮英才奖”实施办法
2.中国海洋大学“海潮英才奖”申报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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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版:赵雨悦
审核:闫伟、郑文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