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这该怎么念|苏万康·塔玛冯萨

百科   2024-08-12 09:02   上海  

新书试读

 小鸟文学 

来自新近好书的试读章节,由小鸟文学编辑部从近期出版物中挑选而来。祝阅读愉快。

本文同步刊发于小鸟文学第四十四卷,为免费内容。

过气拳击手改行做美甲,却意外大受欢迎。

养鸡场里靠给鸡拔毛为生的女工,幻想着隆鼻手术能改变她平庸的生活。

七十岁的寡妇与三十岁的邻居,陷入一段疯狂而悲伤的恋情。

认真对待每一份卑微工作的母亲,哪怕是捉虫也要捉得又快又好。

一年级小女孩面对她不会念的单词,为了父亲的尊严而与老师据理力争。

……

加拿大籍老挝裔女作家苏万康·塔玛冯萨首部短篇小说集《我不知道这该怎么念》由十四个短小而锐利的故事组成,聚焦身处城市底层的老挝移民,以及他们奋力为自己争取一席之地的过程。塔玛冯萨以洗练而轻盈的笔法勾勒出人们努力生活的状态,照亮他们往往不被看见的挣扎、失落、希望与爱。

经“新经典文化”授权,我们摘选了同名的短篇小说分享给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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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条被打印出来,对折两次,别在孩子胸前。这样就不会被漏掉。她母亲摘掉别针,像对待孩子带回家的其他所有字条一样,把它扔掉。如果留言重要,一通电话会打到家里。还没有来过这样的电话。

这家人住的小公寓有两间房。大一点的墙上有一幅小小的画,画中心有一道棕色的弯。那道棕色的弯代表一座桥,刷在它周围的点点红和橙代表树。这是她父亲画的,但他早已不再画画。他下班回到家,第一件事总是踢掉鞋子。然后他会递给孩子一份报纸,孩子把纸页摊开在地上,铺成一个正方形,他们围坐在正方形四周吃晚饭。

晚饭,就是卷心菜和猪小肠。肉贩既不把这玩意儿扔掉,也不摆出来贱卖,于是孩子的母亲从他那儿成袋成袋地买来冻进冰箱。它们有那么多的做法:跟姜和面条一起做成汤,在炭火上炙烤,和鲜莳萝一起慢炖,还有孩子最喜欢的—加柠檬草和盐进烤箱烤。她把这些食物带去学校的时候,其他孩子会因为那股味嘲笑她。她还口说:“就算往你们脸上招呼五百磅好东西,你们也不识货。”

他们坐下来吃晚餐的时候,孩子想到她母亲扔掉的那些字条,想到拿给她父亲一张。上周有好多,也许有重要的事。她听着父亲担忧他的薪水、他的朋友们,担忧他们如何在这个新国家谋生。他说他的朋友们,在老挝受过教育又有优越工作,如今却做着捉虫的活计,或者受满脸雀斑的小年轻支使。他们不得不从头来过,仿佛以前过的日子不算数。

孩子站起来,从垃圾桶里找到那张字条,拿给她父亲。

他摆手拒绝。“晚点儿。”这话是用老挝语说的。接着,仿佛想起了什么重要的事,他又加上一句:“别说老挝语,别告诉任何人你是老挝人。告诉别人你是从哪儿来的没好处。”孩子看了看她父亲前胸正中央,T 恤衫上,四个字母并排而立:LAOS[1]



几天后,教室里有些骚动。女孩们来的时候全都是浓淡各异的一身粉,男孩们身穿深色西装还扎着小领结。蔡小姐,一年级老师,则穿了印着点点小白花的紫色连衣裙和小跟鞋。孩子低头看看自己的绿色运动服。那绿是深绿,像西蓝花,膝盖处的布料要浅几个色度,就连她站直的时候也保持着原来的形状。在这满眼亮闪闪的粉色、搭配的手包、黑领结、笔挺的衣领中,她看出自己和别人不一样。

蔡小姐一如既往地扫视教室,检查是否有什么格格不入的,她注意到孩子的那一身绿,瞪大了眼睛。她跑过来,说:“乔伊,我们让你带回家的字条,你给你父母看过了吗?”

“没。”她撒谎道,眼睛盯着地面,她的蓝色鞋子刚好嵌在一块小地砖的方形空间里。她不想撒谎,但没必要让她的父母难堪。这一天按计划进行。在班级合照中,孩子坐得略微靠边,写有年级和年份的牌子摆在她前面。虽然牌子总是位于这些照片的正中央,但摄影师不得不做点什么挡住孩子鞋上的泥。牌子上方,她露出了微笑。

放学后母亲来接她,问她为什么别的孩子全都是这副盛装打扮,孩子没有告诉她。她撒了个谎,是用老挝语说的:“我不知道。瞧瞧他们,一个个花里胡哨的。只不过是寻常的一天。”



孩子带回家一本书,是专门给她自己练习阅读的。这本书里有一些图片和几个单词,图片用来解释单词是怎么一回事,但有这么一个单词没配图片,这一页上只有它自己。当她一一发出每个字母的读音,这单词听起来什么也不像。她不知道该怎么念。

晚饭后,他们三个一起挨坐在光秃秃的地面上看电视。孩子知道,从后面看的话,她就像她父亲。头发短短的理成碗形,双肩耷拉着,脊梁弯得好像扛着什么重负,好像她明白什么叫出了一天苦力。

不一会儿,电视图像变成了彩虹色的竖条,她父母很快就要上床睡觉了。大多数晚上,孩子都会跟去,但今晚那个不认识的词让她心烦意乱,她想认识它。她翻开书,开始寻找那个词,那个不像她听过的任何发音的词。

那个词。

这是她父亲睡觉之前最后的机会。他是他们家唯一会认字的。她把书拿给他,指指那个词,问他是什么。他俯身凑近那个词,念道:“卡——耐——夫(Kah-nnn-eye-ffff)。是‘卡耐夫’(Kahneyff)。”对他来说就是这样,应该是这个音。



第二天,蔡小姐让全班集合,围坐在教室前部的绿地毯上。她想找人大声朗读的时候就会这么做。有时会有学生自告奋勇,有时她会点一个人,不过这一天,蔡小姐环视四周,发现了孩子。

“乔伊,你还没读过。不如拿出你的书来给我们读读。”

孩子开始朗读,一切进展得还算顺利,直到读到那个词。它只有五个字母,但就算二十个也没什么两样。她照她父亲告诉她的读了出来,但她知道读错了,因为蔡小姐不肯翻页。她指指那个词,敲敲书页,仿佛这样就能让正确的读音溅出。但孩子不知道该怎么发音。敲。敲。敲。终于,班上一个黄发女孩喊道:“是 knife!k 不发音。”[2]然后她翻了个白眼,仿佛世上再没有比这更容易知道的事了。

这个女孩有一双蓝眼睛,鼻子周围长着点点雀斑。放学后总能在停车场里看见女孩的母亲坐在一部黑亮的大轿车里按喇叭,车身上一个 V 和一个 W 套在圆圈里,彼此相连。她母亲有一件黑色毛皮大衣,踩着高跟鞋的模样仿佛每天都是合影的日子。女孩像班上其他所有人一样,读得洪亮、清晰,拿得到奖。孩子是唯一还没拿过奖的。就在这一天,蔡小姐往口袋里掖了一只红色悠悠球。要是孩子知道那个词是什么,那只红色悠悠球本该是她的,而现在,它要被继续锁在蔡小姐办公桌的顶层抽屉里。

那天晚上,孩子晚饭时一直望着她父亲。望着他是怎样用筷子一粒不掉地夹起每个米粒。他是怎样把碗里的东西吃得一干二净。他看起来是怎样瘦小而干瘪。

孩子没有告诉他 knife 中的 k 不发音。没有告诉他自己去过校长办公室,去听人讲规则,讲事情如何本就如此。只是个字母而已,他们告诉她。但要不是那个单独的字母孤零零地立在前面,她也不会来到这间办公室。她没有说自己是怎样咬定字母 k 发音的,它不可能不发音。她一次次地争辩:“它在前面!第一个!它应该有声音!”然后她尖叫起来,好像他们夺走了什么重要的东西。她始终没有放弃她父亲念的,那其中的第一个音。而他们读了一辈子书,受了一辈子良好教育,却没有一个能解释这件事。

她一面看她父亲吃晚饭,一面想着其他他不知道的事。她只能靠自己去发现的事。她想告诉她父亲,有些字母虽然在那儿,但我们不读,不过她断定现在不是说这种事的时候。所以,她只告诉她父亲自己赢了件东西。

有天快放学的时候,蔡小姐在门口等她。她让孩子跟她到办公桌前,打开顶层抽屉的锁,拉出那只红色天鹅绒口袋。“挑一个。”她说。孩子伸进手去,抓住她的手指碰到的第一样东西。那是一副拼图,拼图上是一架天空中的飞机。

她给她父亲看奖品的时候,他很高兴,因为某种程度上,那也是他赢得的。他们拿起奖品,它所有小小的碎块,开始拼成四边,蓝天,其他碎块,中央。后来,他们填充出完整的画面。


[1]意为老挝。

[2]根据英语发音规则,以字母组合 kn 开头的单词词首的 k 不发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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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图来自 Juliane Liebermann on 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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