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起全国网友议论纷纷、众说纷纭的江西省上饶市万年县的“佩奇事件”,对于其“女主角”,上饶市联合调查组的调查结果,终于“出笼”了!
“@上饶发布”上发布的《关于李佩霞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情况通报》,揭开了美貌如花、身材姣好的万年县上坊乡党委原书记李佩霞的“画皮”——
经查,李佩霞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和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财物,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经按程序报批,对李佩霞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对于人们津津乐道的李佩霞与万年县原县委书记毛奇之间的“桃色事件”,《情况通报》的中如是定性:
经查,发现毛奇存在利用职权影响与李佩霞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问题,李佩霞为了职务调整升迁违反生活纪律。
这个定性,与我半个多月前的8月1日发表在“公众号”等自媒体上的题为《毛奇与李佩霞聊天录音:温情脉脉与纠缠推诿掩盖下的权色交易谈判》的文章中的观点,惊人地一致!
在这篇文章中,我大胆指出:
身为一县父母官,毛奇利用手中的权力,反复要求女下属“干什么”,固然应遭唾弃和党纪国法的惩处;然而毋庸讳言,处于弱势、被迫无奈、值得同情的李佩霞,企图利用自身的色相换取毛奇的“推荐”的言行,也违反了党性原则,触犯了党纪党规。
我所说的李佩霞触犯的“党纪党规”,自然包括“生活纪律”在内。
我的这个“未卜先知”的判断,唯一措辞不当的是李佩霞“值得同情”。一个“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财物,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的女性腐败分子,是没有什么“值得同情”的!
当然,我并没有什么“未卜先知”的“预测神通”,我得出这个判断,是基于独立思考和逻辑推理。
然而,让我不解的是,我发表在“公众号”上的这篇文章,几天后被“公众号”管理者删除了,删除的原因是“接相关投诉”。
谁投诉的?这让我百思不得其解。但于此我也隐约看到,围绕万年县“佩奇桃色事件”,互联网上暗流涌动,各方势力在进行无声地较量。
现在,回应全国网民“重大关切”上饶市委联合调查组的一纸通报终于出笼了,通报中的调查结果与我17天前发表的文章中的预判,基本一致。试问“公众号”管理者,是不是该对我8月1日发表的《万年县书记毛奇与李佩霞聊天录音:一场温情脉脉与纠缠推诿掩盖下的权色交易谈判》一文予以“平反”,恢复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