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美教育·幼儿园】幼有优育·学有法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专题学习活动

文摘   2024-11-21 08:48   重庆  

凝心聚力   协助成长   共同发展

幼有优育

学有法护


——新村实验小学附属幼儿园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专题学习活动



2024年11月8日

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

   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前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做好学前教育法的宣传工作,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坚持依法执教,新村实验小学附属幼儿园近日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专题学习活动。




知法学法 提高站位


新村实验小学校长郑丽指出学前教育法的颁布标志着学前教育进入了“有专门法可依”的新阶段,它确立了学前教育在国家教育体系中的地位,规定了政府、社会、家庭和学前教育机构等各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为学前教育提供了基础性的要求和标准。而“教育家精神”则代表了一种更高的精神追求,它激励着我们教师在法律框架内追求卓越,不断提升教育品质和自身素养。


郑丽校长对全体教师提出以下几点要求:一是深入学习,依法执教;二是关爱幼儿,以人为本;三是追求专业成长,提升教育水平;四是勇于创新,与时俱进;五是践行教育家精神,树立良好师德。

会议过程中,教师们认真聆听,做好学习记录。



集中学习 深刻感悟


新村实验小学附属幼儿园园长魏然怡深入浅出地解读了学前教育法的各项法律条文,同时,结合教育家精神的内涵及幼儿园实际情况,在保障儿童权益、提升教师素质、提高保教质量、强化家园共育等方面给出了具体的建议。


“作为学前教育工作者,我们都要以学前教育法为指引,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用爱心、耐心和责任心,呵护孩子成长。

学习后,教师们将各自对学前教育法的思考和感悟写了下来。




聚焦《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以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引领教师业务能力全提升,引导教师当好孩子成长成才的引路人。



承办:新村实验小学教育集团

日期:2024年11月20日

编辑:学前教育中心


重庆江北新村实验小学教育集团
重庆市江北区新村实验小学校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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