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4年,大水冲了南门桥
1924年6月,湖南普降暴雨,引发了一场百年不遇的特大水灾,宁乡受灾尤为严重。民国《宁乡县志》特意详细地记录下了这场灾难:
六月十五日,大雨彻夜,沩、乌、靳三江同时暴涨。乌江水势尤大。夜半,水深数丈,摧沿河庐舍达六七千家,居民溺毙千数百人。堤堰多决巨口,田地被沙石掩没冲毁者约万亩。其他牲畜、器物、屋宇均蔽江而下。滨河居民率以木材架屋,因水猝至,升屋以避。水急漂屋中流,犹有踞屋顶呼救者。
县治玉潭桥因上游漂来屋宇、树木横塞桥身,驻县刘雪轩旅兵士贪捞什物不许工人疏通抢护,致将全桥冲毁十余墩。灰汤之慕亲桥亦于先夜冲毁。县城滨河数十里一片汪洋,时有人攀树杪号救,惨不忍闻。知事周伯南急出私财发赈,并悬赏救护灾民,打捞尸体。尝有死尸数口以绳联系,盖水急知不能免,恐一家尸体漂散也。各慈善团体亦相援助。连日露雨不止,水复涨五六次,灾民所余服物皆湿腐。实为宁乡百余年来仅见之灾……团防总局局长黄应周居宅当乌江,上游水发,墙壁坍塌,应周殒命……
黄应周是湘军名将黄少春长子,性刚毅,有胆识,好为诗。由诸生入试,考取国史馆誊录。旋由荫生授知州,分发湖北,令管带襄河水师,叙功赏花翎。辛亥革命后丁忧回家,县人推其在地方办团练,屡挫匪锋。可惜一场大水竟让其殒命。
受宁乡水灾的影响,长沙在 6 月 28 日后, “省河之水,即已入城,其后继涨增高, ”至 7 月 1 日, 长沙城各城门都有不同程度进水。灾情严重超过清末甲午年之水灾,区域占全省大半之地。长沙被淹之后,城内外各街市,浸水约七八尺,“税关水标,至 38 英尺 3 英寸。比之民国二年大洪水, 约高 1 英尺 5 英寸。”
衡阳地区也受到了较为严重的水灾。潇湘门河街一带及北门外石鼓嘴街等处与小西门外,俱为水侵,成为泽国。其各城门也有进水状况。衡阳城内一片汪洋,房屋倒塌不计其数,南门外沿河之处商店寖塌十之六七,北门外石狮街等店,除 别项损失不计外,茶油一项漂泊千余石。柴阜门城内倾塌半边,压倾民房七八间,其沿河一带商店倾倒十分之四五。
湘潭水灾始于六月初二(农历),始涨未止。与前清光绪三十二年大水相比较,相差不满一尺,城内知事公署淹至大堂。受到宁乡的波及,湘潭西北两区“损失亦及数百万……是损失之数,亦不可谓不巨。”
发生水灾后,截至到 7 月 25 日,湖南省受灾各县范围广,主要集中在湘江流域及湘江支流、资江流域及资江支流、沅江流域及沅江支流以及滨湖地区,受灾地区共计 46 县, 后又发展到 50 余县。据华洋义赈会在 8 月 15 日前统计的数字看来,湖南当时总人口2800 万,受灾人数有 460 万之多。受灾之重,相当惨烈。
灾情发生后,社会各界立刻捐钱捐物,开展形式多样的抗洪救灾。以华洋筹赈会和义赈会为首的赈灾机构召开了一系列会议,各慈善团体及在省的士绅,在有限的财力之下,竭尽全力救助灾民,为当时的赈灾活动创造了有力的条件。“即漠不关心之政府现亦恻然心动,拟筹现款10万,发放急赈。但湘省财政枯竭,募集成数,殊非易事。”
7 月 2 日下午一时,省务院召开临时政务会议。各司长均出席。首讨论内务司所拟《湖南水灾筹赈会章程》十九条,讨论结果正名为《水灾急赈会》。组织原分三课:总务、审查、放赈,现改为四部,加一采买部,各课科长员改为干事主任及干事。“故增加采买部所掌事务一条,又加过必要时, 得随时修改一条。共为二十一条。”章程通过之后便讨论米关问题。“因厚储民食,决定本月七号停止民运,轮运照章后二十天封观。”
下午三时遂赴省属,向省长报告后,即开省属救灾大会。筹商急赈大会在省长署大花亭开会,军政各机关长官约到四十余人,以外到有沈让溪,曾重伯、彭静仁、唐规严等及黄商会长。朱(租承)农会主任,教育会代表欧阳刚中,筹赈会代表郭广寿与新闻界诸君共六十余人。
会上,赵省长首先讲明开会的主要目的,“系讨论水灾救济方法,湘省自入春以来,雨水过多,近因蛟水爆发,遂成水灾。” 而后介绍了湖南省灾情的情况,在衡山与江局长目见水涨丈于,县城水深五尺,沿河两岸屋宇尽倾,但见本排迫仅山侧,水中仅限屋顶,被淹没者更不知凡几,此尚南水上涨之顾。根本之策,在于疏湖,及严禁驻堤,以弥水患。至已被灾之区, 日前应急赈。七月一号召集各省务员开会, 由政府筹赈矣十万元,组设水灾急赈会,统筹进行,以资救济。由于灾区广,灾情重。对于灾民如何救助,捐款如何募集,政府一方面力量较为薄弱,须大家共筹善法,合力进行,讨论实行一些好办法。
随后,各议员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纷纷提出建议和办法,分别由慈善公所、华洋义赈会、警厅长、内务司长及赵省长等人作出安排。
宁乡旅省士绅童光业等急倡筹赈会于普天春,到者百余人,各捐赈款。并公推童光业及陶鼎勋、刘本钟、齐璜、梅尉南、刘宗向、成先杰、黄英灏为主任,设事务所于大东茅巷梅宅迁移朝阳巷"朱长记"。立请省公署颁发急赈,拍电旅外同乡及京沪各团体,请捐款赈济。宁籍军官贺耀组、叶开鑫合部下各捐银五千圆,洪兆麟合部下共捐银六千圆,谭润生捐银五百圆。(刘雪轩认捐五百圆,未缴。)旅苏、旅甘同乡均有捐款,旅沪湘阴左臬司孝同、武进盛庄夫人、长沙柳菊生均复电允代募捐款。
救济款到,而湖南各县继续发生水灾,遂平均支配。其款本由宁人呼吁而来,徒有其名,未沾实惠。全省赈务会坐办某竟谓宁赈款甚多。陶鼎勋迭与辩论,驻省筹赈事务所复具呈力争,某持之益坚。凡外省慈善团体来湘放赈者,某辄言宁乡不须赈济。当水退时,运粟往济灾民,并施粥散放急赈。旅省士绅亦推鼎勋回县筹商赈务。
金坛冯梦华氏名煦派方某来湘发赈,初亦误听某坐办言,拟不来宁。经旅省士绅王泽洪等力争,始莅县沿河视察,散发赈款。其旅赈方法不假手地方,亦不普发,躬自巡视灾区,见确有贫苦者随时予以金数圆数十圆不等,灾民尚得实惠。
毁于这次水灾的宁乡南门桥,也于第二年得到修复。
玉潭桥冲毁后,居民于缺口架木桥以通行人。县人迭议兴修,迄无成局。童光业、谭润生、梅尉南等集旅省士绅会议,移农工贷赈会款项作修桥之用,并发起募捐拨还。全体认可,即日具函县府,督促施工。仍请以唐寅清、廖基朴董其事。上年举定寅清任工程,基朴任出纳,至是不另举。
九月,县长荣任率同士绅行礼开工。寅清朴实耐劳,其施工纯用土法,日役工徒千余人,昼夜巡视有条不紊。按:桥毁偏在沩水北岸。寅清于桥之南端筑堤障水,督工日夜车。初时,水不能涸。群咎寅清措施失当,谓乾隆间修桥时障水于余济桥,故能有成,今宜仿行。县长荣任且信之。寅清则谓余济桥水经百余年之变迁,沙石壅塞,其河身高于沩水。今欲障水改流,非大加疏浚不能为功。且余济桥水下游入为仍在高筒车以上,亦不能使水面低落。为益无多,而繁费不可计数。持之益坚。及见工程有成,蜚语始息。历五阅月而桥成。
廖树蘅之子廖基棫,特意撰写了《重修玉潭桥碑记》,以纪念这一义举:
宁乡南关外之桥,乾隆时建。桥长六十有三丈,宽一丈,高二丈有奇。累石为柱,分水为二十四道,架巨石其上,其平如砥。左右翼以扶阑,阑外有石亭一、铁牛二。
同治壬戌,蛟水为患,阑石尽毁,桥亦欹仄,铁牛亦随波而去。甲子秋,前知县郭庆飏劝县人募捐重修。阅六十年,为民国甲子,山洪暴发,为数百年所仅见,乌江两岸受祸尤惨。庐舍人畜漂没者以数千计。桥遂中断,存者无几。而行旅往来或比木为杠,或架小舟以济,人皆苦之。
岁乙丑,县人倡议复修,而经费无从出,遂议将前年贷赈款收回暂供支用。众皆曰"善"。于是鸠工选材,即以其年七月经始,十二月讫工。桥之修广一仍旧制,惟增高二尺许,使水无越桥横溢之患。当建址之初,昔年铁牛竟于石砾中复得其一,遂仿其形再冶一牛副之。桥之旧观自是悉复矣,行者莫不称便利焉!
是役也,糜番银三万五千元,用工凡五阅月。职其事唐寅清、廖基朴、庞卓武、唐云栋,筹款则有陶鼎勋、王泽洪、刘宗向、齐璜、朱友谅等十人。至于率先匠役,不避劳苦,则唐君寅清之力为多,匠人李金海等亦勤谨无误,可并书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