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国家医保局发布药品追溯码相关答疑。国家医保局表示,预计2024年底,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药品追溯信息查询”模块,公众可以查询到部分通过医保结算的药品追溯信息,2025年6月底前实现药品追溯码全场景应用。
国家医保局表示,正会同人社、卫健、药监等部门,共同研究制定文件,协同推进药品追溯码在医保、工伤领域的全流程、全量采集和全场景应用,努力在2025年6月底前实现应采尽采、应扫尽扫、能接尽接。可以预见的是,无追溯信息的医保药品和耗材将会越来越少,公众的用药安全将会得到有力保障。
预计到2024年底,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药品追溯信息查询”模块,公众能够查询到部分通过医保结算的药品追溯信息。
为什么目前做不到消费者一查就知道药品的全生命流程信息?国家医保局表示,药品追溯信息采集和应用,涉及到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等多个环节。在国家医保局开展医保药品追溯信息采集和应用之前,药品追溯体系建设,并未完全覆盖到医院、药店和药品消费者等终端使用群体,少数生产、流通企业也未严格按照规定,完成全量药品的赋码、采码和数据上传工作。因而消费者通过第三方平台,仅能查询到部分配送环节信息,无法查询到药品的全生命流程信息。
下一步,随着医保药品追溯信息采集应用的深入推进,待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全量采集并上传信息后,消费者即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药品追溯信息查询”模块,查询到药品的全生命流程信息。
那么,每一片中药材、每一支口服液以及住院散用药片、针剂都需要扫码吗?国家医保局表示,目前不需要。对药监部门尚未要求赋追溯码的中药材、院内制剂等,暂无须采集追溯信息。每盒口服液已是最小的销售包装单元,无需拆盒按支扫码。同时,住院散用药片、针剂和拆零发放的药片等也无须采集追溯信息。
国家医保局提示,如果消费者退药后,药品被重新扫码,这通常不会被视为重复流通。退药后,药品的追溯码信息会被更新或重置,表示该药品已经回到了待销售状态,可以再次进行销售和扫码。
来源: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