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定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2024年第22次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会议,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获通过。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恒帅股份”)主要从事车用电机技术、流体技术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汽车电机技术解决方案供应商。公司业务覆盖全球主要汽车市场,目前已成为众多知名整车厂的配套供应商,并与全球知名的跨国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在与现有客户保持和加深合作的同时,积极开拓新客户和产品应用场景。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为恒帅投资,实际控制人为许宁宁、俞国梅,自上市以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截至 2024 年 6 月末,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控制关系如下: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许宁宁、俞国梅,两人为夫妻关系。截至 2024 年 6 月末,许宁宁通过控制恒帅投资间接控制公司 53.5851%的股权,通过控制宁波玉米而间接控制公司 3.55%的股权;俞国梅直接持有公司 17.8617%的股权。许宁宁及俞国梅两人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公司 75%的股权,其直接或间接所持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报告期内,来源于境外的产品销售收入分别为 26,080.67 万元、30,410.90万元、34,145.97 万元和 18,195.96 万元,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5.45%、41.51%、37.47%和 39.81%。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 15,738.97 万元、20,059.74万元、26,849.69 万元和 23,662.60 万元,其中,账龄在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平均占比为 99.88%。2021 年至 2024 年 1-6 月,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4.71、4.13、3.94 和 1.83,整体呈现波动下降的趋势。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2,759.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入以下项目:截至 2024 年 6 月末,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报告期内,公司的客户集中度较高,前五名客户的合计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4.20%、48.73%、46.50%和 46.98%。公司主要客户销售收入占比较高,主要原因为:一方面公司主要客户为知名整车厂及全球知名的跨国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客户的订单总量通常较大,批次多等特点;另一方面,公司进入这些大型客户的供应链体系需要经过较严格的审查程序和较长的磨合期,公司已与上述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随着公司业务的逐步发展,公司将积极开拓车用电机技术的其他市场,新客户数量和销售收入的增加,将使得公司客户集中度有所下降或者分散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点击“阅读原文”下载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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