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IPO辅导验收!

财富   2024-11-27 11:00   陕西  

来源:证监会,推新知馥、投行业务资讯整理

铜陵兢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兢强科技”“公司”“辅导对象”)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机构”“国元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铜陵兢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辅导期内开展辅导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协议企业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铜陵兢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曾东文
设立日期:2003 年 12 月 11 日
整体变更日期:2016 年 10 月 9 日
注册资本:5,987.50 万元
住所:安徽省铜陵市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700756823066X
董事会秘书:左劲松
电话:0562-5886036
电子信箱:zuojinsong@jingqiangkeji.com
所属行业:C3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经营范围:电磁线、电子元器件及其原材料和专用设备的研发,特种电磁线、电线电缆、线圈、线圈盘、机电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化工产品(除危险品)、金属材料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和禁止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普通货物道路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辅导协议签订情况
2023 年 8 月 16 日,兢强科技与国元证券签订了《铜陵兢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辅导协议》,对辅导目的、辅导人员的构成、接受辅导的人员、辅导内容、辅导期限、辅导方式与步骤、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等条款进行了约定。
三、辅导期内工作开展情况
国元证券于 2023 年 8 月 17 日向贵局报送了辅导备案申请材料,并于 2023年 8 月 21 日获得受理。自 2023 年 8 月 21 日至本报告出具日,本公司共开展了五期辅导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第一期辅导工作情况
第一期辅导时间自 2023 年 8 月 21 日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本阶段辅导工作主要如下:
1、与辅导对象进行现场沟通,了解公司最新业务情况,同时向管理层宣讲并解读最新的 IPO 相关政策。结合最新政策以及公司业务,对公司进一步上市安排提出建议。
2、关注公司业务、法律、财务相关风险,了解企业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及其执行有效性,督促建立完善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管理等内部控制制度;
3、复核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数据,结合重点科目变动了解业务原因;关注公司法律相关事项,监督公司规范运行。
(二)第二期辅导工作情况
第二期辅导时间为 2023 年 10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阶段辅导工作主要如下:

1、在兢强科技的经营场所开展现场尽调工作,与辅导对象进行现场沟通,获取公司最新的业务资料、经营数据等,核查公司最新发展情况,提出针对性的建议。

2、开展收入的穿行测试工作,进一步核查公司财务制度的规范性和内控的有效性,相关工作具体包括检查并核对销售各环节涉及的关键性单据,与公司财务、销售负责人现场交流,针对核查情况对公司的内控制度提出建议。
3、现场走访公司较为重要的客户、供应商,在走访过程中对部分寄售库存货进行盘点,进一步了解公司的上下游情况和业务实际开展状况。
4、会同会计师对公司本季度末存货余额进行监盘及抽盘,核查存货管理情况,对公司存货管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有效性提出改善意见。
5、结合北交所最新的审核监管要求以及现场尽调的情况,与辅导对象沟通北交所目前的相关法规细则,督促辅导对象对公司相关经营情况进行改进。
(三)第三期辅导工作情况
第三期辅导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本阶段辅导工作主要如下:
1、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监管要求对公司持续督导,对公司 2023年年报披露工作进行审查,对公司调入创新层相关事项进行审查。
2、就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及未来经营安排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
3、梳理并检查公司销售、采购等内部控制制度的规范性和执行有效性,与公司财务、销售负责人现场交流,针对梳理情况对公司的内控制度提出完善建议。
4、按照监管规定对辅导对象进行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相关法规、证券法律、财务内控规范等内容进行现场培训。
5、结合证监会、北交所最新的审核监管要求以及现场尽职调查的情况,与辅导对象沟通,督促辅导对象对公司相关经营情况进行改进。
(四)第四期辅导工作情况
第四期辅导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阶段辅导工作主要如下:
1、就审核部门针对公司 2023 年年报提出的关注事项进行充分核查,并提交反馈回复;
2、就公司本期经营情况及规范运作情况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
3、结合证监会、北交所最新的审核监管要求以及现场尽职调查的情况,与辅导对象沟通,让辅导对象对于最新监管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有更加充分深入的了解。
(五)第五期辅导工作情况
第五期辅导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1 日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本阶段辅导工作主要如下:
1、项目组对公司截止 2024 年 1-6 月经营成果以及 2024 年 6 月末财务状况等进行核查,包括:①对企业内部控制在本期是否发生重大变化进行了解及测试。②对重要客户、供应商往来款发生额及余额进行函证,对银行存款、票据等进行函证;③对上半年重要客户、供应商销售及采购情况进行穿行测试核查;④对重要的存货进行现场监盘。④其他如访谈、查阅等核查方式。
2、梳理公司重大合同、专利、劳动用工、股东穿透核查等相关材料。
3、结合证监会、北交所最新的审核监管要求以及现场尽职调查的情况,与辅导对象沟通,让辅导对象对于最新监管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有更加充分深入的了解。
四、辅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完善三会治理结构相关问题及改进情况
公司已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制定并完善了符合治理规范性要求的《公司章程》及各项公司治理规章制度和细则,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管理层之间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治理机制。同时,在辅导过程中,在国元证券的协助下,公司聘请了独立董事,建立了《独立董事制度》和相关专项委员会,进一步完善了三会治理结构。
(二)公司股东禾一投资股份代持相关问题及解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半年度进行权益分派,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向禾一投资支付税后分红款,中介机构通过获取禾一投资各合伙人分红到账的银行卡流水,发现禾一投资 44 名合伙人中 4 名合伙人存在亲属或同事代持情况。截至本公司辅导情况报告出具日,上述合伙份额代持清理相关协议已经签署完毕,工商登记信息变更手续已完成,代持人和被代持人均已明确不因代持及代持清理事项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三)公司毛利率高于同行业的商业合理性相关问题及解决情况
辅导小组通过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情况、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开资料及行业资料、访谈公司管理层等方式,从销售价格构成及成本变化角度深入了解公司与同行业毛利率差异原因,对毛利率高于同行业的商业合理性问题进行了专项核查。
公司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原因为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耗用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差异所致,在毛利差异幅度较小的情况下,铜、铝等主要原材料价格的明显差异导致公司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存在明显差异。另外,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以及加工费变化对各期毛利率波动产生较大影响。
(四)公司报表经营现金流量持续为负且负债率高相关问题及解决情况
公司与主要下游客户结算目前仍以票据为主,包括“9+6”银行、非“9+6”银行以及部分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和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等财务公司开具的承兑汇票。上述结算方式导致公司报表经营活动现金流持续为负,且增加了公司报表负债率。
公司目前尽可能与下游客户沟通改变收款方式,以改善现金流及负债率。如与客户沟通后仍以票据结算,则尽可能安排以“9+6”银行开具的票据进行结算,减少非“9+6”银行以及财务公司开具的承兑汇票结算情况,规避票据结算风险。
(五)公司历次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经核查,公司最近 24 个月内接受过一次证监局现场检查,该次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已完成整改,上述现场检查至辅导工作完成期间未发生重大变化。
五、辅导工作效果
(一)辅导机构辅导计划和实施方案的执行情况
辅导期内,国元证券委派正式员工高震、周鑫辰、时孟灿、陈华卿、王贵宾、蔡佳轩、贾云鸽、葛强等 8 人作为辅导对象上市辅导小组成员,其中高震担任辅导小组组长,负责协调辅导过程中的有关事宜。
辅导工作小组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和《辅导协议》的约定,在尽职调查的基础上,结合兢强科技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辅导计划,并在辅导期间内通过采取集中授课、组织自学、会议研讨以及咨询解答相结合等多种辅导方式对接受辅导人员进行了系统、全面的辅导培训。
各期辅导工作均按辅导计划顺利进行,参与辅导各方均能够按照要求履行各自应尽的义务,未发生违约情形,辅导协议履行情况正常,辅导对象积极参与配合辅导工作,各期辅导工作顺利完成,辅导计划得到了认真、有效执行。在本次辅导过程中,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积极配合国元证券按照辅导计划开展辅导工作,规范公司治理、完善公司内控制度,督促公司解决上市过程中的相关问题。
(二)规范公司治理结构、会计基础工作、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公司治理结构方面:辅导对象建立健全了符合上市公司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能够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规则及制度赋予的职权独立规范运作、履行各自的权利并承担相关义务。公司的管理层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行使职权。
会计基础工作方面:辅导对象设置了专门会计机构、配备专业的会计人员、制定了各项会计制度。辅导对象的会计师就其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内部控制制度方面:为保证日常业务有序进行和持续发展,结合行业特性、自身特点及以往的运营管理经验,制定涵盖人事与财务、营销与售后、生产与研发、采购与销售等各个具体方面的管理制度,确保公司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风险可控,规范运行。辅导对象的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三)辅导对象的相关人员掌握证券市场制度规则情况
经过多种方式的辅导培训,接受辅导人员已基本掌握了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增强了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能够正确理解上市公司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则,理解作为公众公司在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以及法律后果。
(四)辅导对象及其相关人员了解证券市场概况情况
经过多期的辅导培训,辅导对象及其相关人员已充分了解多层次资本市场各板块的特点和属性,掌握拟上市板块的定位和相关监管要求。
六、结论
经辅导,本公司认为,辅导对象具备成为上市公司应有的公司治理结构、会计基础工作、内部控制制度,充分了解多层次资本市场各板块的特点和属性;辅导对象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已全面掌握发行上市、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则、知悉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树立了进入证券市场的诚信意识、自律意识和法治意识。
(以下无正文)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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