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国企可以强国,民企可以富民。《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加快立法进度,面对制度性红利,千千万万家族企业迎来时代的发展机遇。
备受市场关注的《民营经济促进法》近日有了新进展。
10月10日,司法部、国家发改委在门户网站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10月14日,国新办“加大助企帮扶力度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上,高层再次重磅发声:将加快该法的立法进度。
司法部副部长胡卫列在发布会上回答第一财经记者提问时表示,《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以来,司法部已经收到了一千多条意见和建议。
《草案》第一次将“两个毫不动摇”“培育和弘扬企业家精神”等写入法律,并明确“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是国家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政策”,充分表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是党和国家一以贯之并将长期坚持的大政方针。
民营企业的地位和贡献
尽管近些年来有关帮扶民营企业的各类文件、通知出了一个又一个,但上升到法律层面,依然具有划时代意义。
为什么国家如此鼓励民营经济发展,这是因为民营企业实在是太重要了。
业内经常用“4、5、6、7、8、9”来概括民营企业的地位与贡献:也就是贡献了国内40%左右的银行信贷、50%以上的税收收入、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以及90%以上的企业数量。
当前经济的很多问题,比如:银行的净息差收窄、央地财政税收基本盘、宏观经济成长目标、产业转型升级动能、全国城镇就业数据以及市场主体活力等等,都依赖于民营经济的景气程度。
《征求意见稿》原文内容很长,共九章、七十七条,基本归纳总结了五个部分:
第一,法案突出了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与平等对待原则;
第二,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工程、参与国家科技攻关项目;
第三,将建立健全更加完善的负面清单制度;
第四,明确了建立畅通有效的政企沟通机制;
第五,明确了要加强对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的保护。
公平竞争与平等对待
相当一部分民营企业在各种社会主体竞争中处于某种弱势地位。比如:招投标时能否竞争得过国央企;去银行申请贷款时难免遭遇融资难、融资贵;当被国央企或其它同等量级部门拖欠账款时,如何保障合法权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长罗文在10月14日的发布会上指出,“我们要加快推动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对民营经济平等对待、平等保护,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司法部副部长胡卫列则介绍,在市场准入方面,草案明确规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包括民营经济组织在内的各类经济组织依法平等进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要求出台政策措施必须经过公平竞争审查;并对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不得有限制或者排斥民营经济组织的行为作出规定,促进民营经济组织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工程和科技公关项目
民营企业的科技创新速度正在加快。2012年,我国高新技术企业中,民营企业仅有2.8万家,占比62.4%;到了2022年,这一数字猛翻到35.9万家,占比高达90.9%。
民营企业队伍里还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3.5万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私营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已高达11940.9亿,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比重约61.7%。民营企业已经成为推动科技研发与产业升级的主力军!
在科技创新方面,《草案》明确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在发展新质生产力中积极发挥作用,鼓励其参与国家科技攻关,支持有能力的民营经济组织牵头承担重大技术攻关任务,保障民营经济组织依法参与标准制定和公共数据资源的开发利用,加强对其知识产权的保护。
负面清单制度与政企沟通机制
《草案》明确将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也就是说,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各类社会经济实体都可以依法平等进入。
比如新型基建与新型城镇化。《草案》里专门提出,要支持民营企业投资建设符合国家战略方向的固定资产投资,而且金融机构要提供配套支持。
此外,优化政企沟通机制被写入法律,很可能意味着一种更加高效、合理、符合当前需要的政企关系和沟通机制即将落地。
未来,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利益诉求表达通道会更加完善,地方行政力量对于民营企业要适度放权,多做服务层面的事儿。
合法权益的保护
加强对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的保护被写进法律,能在很大程度上解除企业家的某些后顾之忧。司法部在10月14日发布会上介绍,将进一步加强涉企行政执法监督,积极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大力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加强涉企执法诉求沟通机制建设,加大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力度,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依法行政。
司法部副部长胡卫列表示:下一步,司法部还将抓紧制定出台有关制度文件,指导各级执法机关开展分级分类检查,将对企业不规范检查、过多过滥检查的刚性约束从制度上落实下来。同时,推进全国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建设。
家族企业的基业长青
《民营经济促进法》算得上是中国第一部专门给民营经济发展制定的基础性法律。
民营企业大部分是家族企业,目前中国的家族企业很多都处在交接班的关键时期。当中国经济正在探寻新的增长路径之际,家族企业的成功传承与可持续发展,对助力中国经济穿越周期、稳定内核至关重要,所以这部法案的制订和实施正逢其时。
《草案》对于公平竞争、投资融资、科技创新、规范经营、服务保障、权益保护、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了比较详细的、体系化的规定。其核心是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发展信心、营造有利于包括民营经济在内的各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法治环境和社会氛围。
国企可以强国,但民企可以富民。民营经济发达的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一般高于其它城市,人口净流入量也较为可观。促进民营(家族)企业的良性发展与有序传承,对于中国经济扩大内需和提振消费也意义重大。
这部《草案》给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吃下定心丸。对于千千万万的家族企业而言,当制度性红利扑面而来,就要抓住这重大的机遇拐点,实现基业长青与家业永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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